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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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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共七篇)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如何寫呢?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挠≌卤9苁褂霉芾碇贫?,希望能夠幫到你?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七篇)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印章的使用范圍

(1)董事會、監(jiān)事會印章使用,根據(jù)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的范圍及職權行使。

(2)公章使用范圍

①發(fā)送正式公文、電函、傳真件等。

②報送或下達各類業(yè)務計劃、業(yè)務報表、財務報表等。

③授權委托書、人事任免、勞動合同、對外介紹等。

④簽訂重要業(yè)務合同、協(xié)議等。

⑤上崗證、先進集體和個人榮譽證書等。

⑥需要代表本企業(yè)加蓋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憑證、材料等。

(3)各職能部門印章使用范圍

①在其職權范圍內,與企業(yè)內部對口業(yè)務部門的電文、通知、函件等工作聯(lián)系。

②用于對外工作介紹信和授權范圍內的工作函件等。

第2條印章雕刻的申請、審核和批準

印章雕刻的申請、審核和批準。由需刻印部門負責人據(jù)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經集團總經理批準方可雕刻。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規(guī)定

第3條對企業(yè)經營權有重大關聯(lián),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企業(yè)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企業(yè)名義的行文時,蓋企業(yè)章。

第4條以企業(yè)名義對國家機關團體、企業(yè)核發(fā)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章。

第5條以部門名義于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第6條各部門于經辦業(yè)務的權責范圍內對民營事業(yè)、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fā)文件時,蓋部門章。

第7條常規(guī)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與印章主管人取得聯(lián)系或有文字證明者,可省去填寫《申請單》的手續(xù)。印章主管人應將文件名稱及制發(fā)文件人姓名留存以備查考。

第8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企業(yè),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單》,注明事項,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________級以上(含)人員攜帶使用。

第9條印章蓋用

(1)用印前,先填寫《用印申請單》,經主管核準后,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jiān)印人用印。

(2)監(jiān)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應于《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章存檔。

第三章印章保管

第10條企業(yè)印章的使用原則上由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和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批準人的印章。

第11條代理實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將用印依據(jù)和《用印申請單》交印章管理人審查。同時用印依據(jù)及《用印申請單》上應用代理人印章。

第12條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還應依法公告作廢。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shù)修改日期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篇2

為加強對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公司印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明確公司印章的使用權限范圍、使用人、保管人、審批人的責權,嚴格事務審批程序,規(guī)范用印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防范風險,特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執(zhí)行。

一、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各職能部門章等其它各種用于明確公司對外、對內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印鑒。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質刻印。

二、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權、使用、廢止、更換。公司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專人保管、嚴格審批、嚴格使用登記、規(guī)范用印。

1、印章刻制

(1)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應由行政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因工作需要申請新印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并說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樣式等,經行政部門、法律事務部門等確認后,報總經理核準。

(2)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至少兩人同行)領回并交行政部長。行政部長應登記印章圖樣、領回時間、領回人員等信息并以藍色印泥加蓋在行政部門印章存檔冊中存檔。

(3)刻制公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嚴禁在非法定機構刻制印章。

(4)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是觸犯刑法的行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導致的所有責任均由責任人承擔。

2、印章保管

(1)印章應授權指定的保管人負責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記、監(jiān)督等多重責任與權利。

(2)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須在行政部門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權責告知,明確印章使用范圍,并辦理印章書面簽收手續(xù)。印章保管人簽收印章時,須查驗印章是否有被使用過的痕跡,若發(fā)現(xiàn)有被使用過的痕跡,有權拒簽,并應及時報告所在單位負責人。行政部門應將簽收表單(應包含簽收人簽名、領取部門負責人簽名、行政部門交付人簽名、印章圖樣、領取時間)存檔。

(3)公司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必須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與公章應分部門保管,其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

(4)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并規(guī)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丟失、被盜用、濫用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根據(jù)印章性質,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的責權如下:

①公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專人,由總經理負責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審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憑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公章。無相應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公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為公司行政部門,無獨立使用權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據(jù)已蓋公章的文件或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③財務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門負責人,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使用審批權利。財務章應依據(jù)公司董事會授權的范圍、會計原則、對外結算需要和公司授權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未在公司董事會授權范圍內或無公司授權的有權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財務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④業(yè)務章、合同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相應的業(yè)務部門。在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可獨立使用。未在授權范圍內的,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利,須有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未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或未經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同意使用,業(yè)務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擔主要責任,經辦人承擔次要責任。

⑤其他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為各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利,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⑥非特別原因,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公章、合同章、業(yè)務章、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經總經理特別批準同意加蓋的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應采取編號、專人管理、嚴格審批、使用登記、定期稽核使用情況、定期繳銷(剩余紙張或文件)等辦法嚴格管理。

⑦嚴禁任何人未經批準擅自將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帶離公司使用。確需攜帶印章、合同章等外出辦事或出差時,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并應至少由兩人共同登記《印章借用登記本》,共同攜帶印章,共同使用。辦理完畢后,經辦人應共同歸還印章,并辦理借用注銷登記。

⑧經辦人、審批人對其蓋章的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全責。

⑨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xiàn)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印章使用

1、公章

(1)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fā)的文件資料(含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

(2)申請蓋章人須填寫申請單,填寫內容包括:申請部門、經辦人姓名(本人簽名)、申請日期、文件名稱及內容摘要、擬報送部門或用途等,內容應填寫完整無誤,經申請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需蓋公章的文件資料一并送公司總經理(或經總經理明確授權的蓋章簽批人,下同)核準簽批。文件資料的內容如需要其它部門核實確認的,申請單還應有其它部門相應人員的簽字。

(3)總經理已簽批的申請單和相應的文件資料原則上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傳送至公章保管專人蓋章。

(4)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公章保管專人根據(jù)已簽批的申請單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登記蓋章日期、事項、報送單位等。申請蓋章的經辦人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簽收并檢查已蓋章文件資料,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場提出解決。用印完畢后,印章保管人應將申請單收集存檔。

(5)負責保管、傳送總經理已簽批文件的專人不得遺失、增加、替換、扣押文件資料,否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應負全責。

2、法定代表人私章

涉及辦理銀行業(yè)務、支付款項等須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須憑總經理簽批的申請單或總經理文件上的簽字方可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好公章的文件資料,需要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蓋章。蓋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應在相應審批表上注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的標志,防止重復蓋章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

3、公司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

(1)公司財務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上使用。

(2)業(yè)務付款的銀行匯票、付款及托收憑證等,由業(yè)務部門根據(jù)業(yè)務情況打印付款、收款申請單后,按公司流程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資產采購付款等單據(jù),由公司行政部門經辦人填寫有關付款申請單,按公司流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

(3)現(xiàn)金支票1萬元以下,財務經理須做好備用金記錄登記后方可蓋章。超過1萬元以上,須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開具支票并加蓋財務章。

(4)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僅在公司對外開具發(fā)票、收款收據(jù)上使用。

4、合同章

合同章由公司業(yè)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門簽訂各類購銷合同。公司根據(jù)合同金額大小,授權審批權限給相關人員。所有業(yè)務合同需按公司規(guī)定流程,經有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后方可加蓋業(yè)務合同章。公司采購部門應每隔半年將申請使用的登記表交行政部門存檔。

5、業(yè)務章

各職能部門業(yè)務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僅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內部部門之間溝通交接和本部門內部管理使用。職能部門業(yè)務章(如質量管理部門章、物流部門章)對外使用的應比照合同章管理規(guī)定,由部門負責人在授權權限內使用。

四、印章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公司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分支機構應交由總部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責任人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詳細說明遺失原因、責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經采取的補救措施、預計還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責任人處罰建議)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

(3)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fā)票專用章、合同章、業(yè)務章),必須登報申明并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備。

(4)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說明更換原因,并呈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新增印章申請單》申請新的印章。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篇3

1、學校印章由校長負責保管,一般情況不隨身攜帶,特殊情況需要帶出學校,要由校長批準。

2、嚴格印章使用手續(xù),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記,注明使用時間、用處及使用人。

3、印章不許外借,更不許外單位人攜公章出校。

4、超出學校職權范圍的證明,學校不可加蓋公章。為私人謀取私利的證明,學校不加蓋公章;有偽證行為的證明,學校不加蓋公章。如違背上述規(guī)定,將追究蓋章者責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隨意擱放,要有保密性、保險性,若公章一旦被盜、外流,將追究保管者責任。

6、更換公章必須校長同意,在公安部門備案。

7、各職能部門的公章,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條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現(xiàn)失誤,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8、未經法人代表批準,私自盜用公章者,視其情況進行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篇4

一、印章的種類

1.印鑒: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業(yè)務專用印章。

2.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在公司范圍內有效應)。

3.簽字章:刻有公司領導簽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規(guī)定

1.與公司發(fā)展有重大關聯(lián)、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單位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印鑒。

2.以公司名義對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核發(fā)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等蓋公司印鑒或領導簽字章。

3.因公司業(yè)務需要而以部門名義在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文件由領導簽署的,蓋公司印鑒或部門章。

4.各部門在以辦業(yè)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共事業(yè)、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fā)文件時,蓋部門章。

三、印章的監(jiān)印

1.公司印章由財務部負責人監(jiān)印。

2.業(yè)務專用章得由公司領導指定監(jiān)印人。

3.領導簽字章由領導指定監(jiān)印人。

4.部門章得由部門負責人監(jiān)印。

5.印信帶出外用應完善借用手續(xù)和指定監(jiān)印人,監(jiān)印人對印章使用負責。

四、印章蓋用

1.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以主管領導核準后,連同審核的文件文稿交監(jiān)印人用印。

2.監(jiān)印人對未經領導審批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五、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告外,并應依法公告作廢。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篇5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xiàn)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綜合部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啟用、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予以登記和審批;(說明:未辦理此項手續(xù)可在辦法頒布之日補辦)。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業(yè)務章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章由綜合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申請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下述審批程序審核,經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公章、業(yè)務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蓋章,并存檔保管;

4、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yè)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蓋章;

5、已蓋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3.2合同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或補簽;

3、綜合部蓋章,并將合同正本存檔保管,合同復印件由綜合部當天交給財務部存檔。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篇6

一、 為保證印章(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不法行為的發(fā)生,加強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按業(yè)務分類不同,經歸口管理部門主管(或指定人員)、分管經理或副總以上人員審批辦理。

(1)公文用?。航涋k人擬稿—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董事長)簽發(fā)—交印章管理員用印。

(2)以公司名義簽訂、簽署的給類經濟、法律文書(包括合同、協(xié)議書、意向書、委托書、有關往來函等)及在經濟上、公司經營管理上有重大影響的業(yè)務往來公函。以公司名義上報、下發(fā)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請示、報告、總結、通知、申請、公函等),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交印章管理員用印。

(3)各部門日常辦公事務用?。焊鞑块T負責人或分管副總提出申請用印,批準人對用印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4)各部門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圍內使用,不能超范圍使用,各部門負責人對印章的使用負責。財務章須經財務部主管審核后用印;所有與銷售業(yè)務有關的合同、協(xié)議須經市場部經理或分管副總以上領導審批后加蓋合同章,特殊情況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須經分管副總以上領導批準。

(5)公司公章原則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用印審批表》,經分管副總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6)公司資質文件用印、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xié)議、各類業(yè)務報表(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須在合縫處加蓋印章。為避免復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復印無效”字樣。

(7)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局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市場部負責保管;財務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財務科負責保管;各部門章由部門主管負責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記工作。

(2)各部門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shù)量,交接人員簽字確認。

(4)公司因機構變動需刻制新印章時,辦公室負責到公安局辦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啟用應事先須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

(5)印章管理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fā)現(xiàn)無論結果如何,嚴肅處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蓋印章的介紹信、說明以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tǒng)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資料、附件資料及用印審批表等,年終由辦公室整理后存檔備案。

六、印章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并依法公告作廢。

七、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蓋章后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八、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制定并解釋。

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篇7

為加強對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公司印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明確公司印章的使用權限范圍、使用人、保管人、審批人的責權,嚴格事務審批程序,規(guī)范用印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防范風險,特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執(zhí)行。

一、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各職能部門章等其它各種用于明確公司對外、對內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印鑒。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質刻印。

二、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權、使用、廢止、更換。公司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專人保管、嚴格審批、嚴格使用登記、規(guī)范用印。

1、印章刻制

(1)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應由行政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因工作需要申請新印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并說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樣式等,經行政部門、法律事務部門等確認后,報總經理核準。

(2)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至少兩人同行)領回并交行政部長。行政部長應登記印章圖樣、領回時間、領回人員等信息并以藍色印泥加蓋在行政部門印章存檔冊中存檔。

(3)刻制公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嚴禁在非法定機構刻制印章。

(4)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是觸犯刑法的行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導致的所有責任均由責任人承擔。

2、印章保管

(1)印章應授權指定的保管人負責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記、監(jiān)督等多重責任與權利。

(2)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須在行政部門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權責告知,明確印章使用范圍,并辦理印章書面簽收手續(xù)。印章保管人簽收印章時,須查驗印章是否有被使用過的痕跡,若發(fā)現(xiàn)有被使用過的痕跡,有權拒簽,并應及時報告所在單位負責人。行政部門應將簽收表單(應包含簽收人簽名、領取部門負責人簽名、行政部門交付人簽名、印章圖樣、領取時間)存檔。

(3)公司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必須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與公章應分部門保管,其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

(4)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并規(guī)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丟失、被盜用、濫用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根據(jù)印章性質,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的責權如下:

①公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專人,由總經理負責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審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憑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公章。無相應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公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為公司行政部門,無獨立使用權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據(jù)已蓋公章的文件或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③財務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門負責人,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使用審批權利。財務章應依據(jù)公司董事會授權的范圍、會計原則、對外結算需要和公司授權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未在公司董事會授權范圍內或無公司授權的有權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財務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④業(yè)務章、合同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相應的業(yè)務部門。在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可獨立使用。未在授權范圍內的,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利,須有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jù)使用。未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或未經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同意使用,業(yè)務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擔主要責任,經辦人承擔次要責任。

⑤其他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為各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利,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⑥非特別原因,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公章、合同章、業(yè)務章、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經總經理特別批準同意加蓋的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應采取編號、專人管理、嚴格審批、使用登記、定期稽核使用情況、定期繳銷(剩余紙張或文件)等辦法嚴格管理。

⑦嚴禁任何人未經批準擅自將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帶離公司使用。確需攜帶印章、合同章等外出辦事或出差時,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并應至少由兩人共同登記《印章借用登記本》,共同攜帶印章,共同使用。辦理完畢后,經辦人應共同歸還印章,并辦理借用注銷登記。

⑧經辦人、審批人對其蓋章的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全責。

⑨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xiàn)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印章使用

1、公章

(1)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fā)的文件資料(含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

(2)申請蓋章人須填寫申請單,填寫內容包括:申請部門、經辦人姓名(本人簽名)、申請日期、文件名稱及內容摘要、擬報送部門或用途等,內容應填寫完整無誤,經申請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需蓋公章的文件資料一并送公司總經理(或經總經理明確授權的蓋章簽批人,下同)核準簽批。文件資料的內容如需要其它部門核實確認的,申請單還應有其它部門相應人員的簽字。

(3)總經理已簽批的申請單和相應的文件資料原則上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傳送至公章保管專人蓋章。

(4)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公章保管專人根據(jù)已簽批的申請單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登記蓋章日期、事項、報送單位等。申請蓋章的經辦人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簽收并檢查已蓋章文件資料,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場提出解決。用印完畢后,印章保管人應將申請單收集存檔。

(5)負責保管、傳送總經理已簽批文件的專人不得遺失、增加、替換、扣押文件資料,否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應負全責。

2、法定代表人私章

涉及辦理銀行業(yè)務、支付款項等須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須憑總經理簽批的申請單或總經理文件上的簽字方可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好公章的文件資料,需要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蓋章。蓋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應在相應審批表上注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的標志,防止重復蓋章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

3、公司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

(1)公司財務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上使用。

(2)業(yè)務付款的銀行匯票、付款及托收憑證等,由業(yè)務部門根據(jù)業(yè)務情況打印付款、收款申請單后,按公司流程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資產采購付款等單據(jù),由公司行政部門經辦人填寫有關付款申請單,按公司流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

(3)現(xiàn)金支票1萬元以下,財務經理須做好備用金記錄登記后方可蓋章。超過1萬元以上,須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開具支票并加蓋財務章。

(4)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僅在公司對外開具發(fā)票、收款收據(jù)上使用。

4、合同章

合同章由公司業(yè)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門簽訂各類購銷合同。公司根據(jù)合同金額大小,授權審批權限給相關人員。所有業(yè)務合同需按公司規(guī)定流程,經有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后方可加蓋業(yè)務合同章。公司采購部門應每隔半年將申請使用的登記表交行政部門存檔。

5、業(yè)務章

各職能部門業(yè)務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僅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內部部門之間溝通交接和本部門內部管理使用。職能部門業(yè)務章(如質量管理部門章、物流部門章)對外使用的應比照合同章管理規(guī)定,由部門負責人在授權權限內使用。

四、印章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公司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分支機構應交由總部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責任人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詳細說明遺失原因、責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經采取的補救措施、預計還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責任人處罰建議)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

(3)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fā)票專用章、合同章、業(yè)務章),必須登報申明并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備。

(4)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說明更換原因,并呈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新增印章申請單》申請新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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