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篇1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構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fā)員工的進取性和創(chuàng)造性。
懲:更好地規(guī)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guī)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yè)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進取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guī)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能夠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yè)績好或為企業(yè)發(fā)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僅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到達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到達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yōu)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yōu)秀員工獎、年度優(yōu)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jié)流和其他異常獎勵等。
四、獎懲項目設置(二)
共6頁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五、懲罰措施(一)、行為規(guī)范類:
1.著裝儀表:
(略)
(二)、管理操作類
1.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勵措施
七、獎懲執(zhí)行和申訴
1、獎懲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
審批后執(zhí)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zhí)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總經理進行申訴。
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篇2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資料(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提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fā)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進取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jié)儉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jié)儉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jié)儉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yè)形象,維護企業(yè)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fā)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一次罰款5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tài)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到達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guī)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yè)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jié)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wèi)當班不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qū)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景,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fā)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景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fā)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fā)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職責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jié)異常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yè)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guī)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職責,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篇3
第一節(jié)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董事會監(jiān)察委員會和公司監(jiān)察部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二節(jié)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zhí)行公司規(guī)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yè)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yōu)閼斀o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guī)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jiān)察委員會或監(jiān)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會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三節(jié)處罰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guī)、法律、政策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guī),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zhí)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的,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貪污、盜竊、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0.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wěn)定的;
1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一條各企業(yè)領導發(fā)現本企業(yè)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二條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應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
調查完畢,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四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
第十五條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十六條處分決定不服的,允許按監(jiān)察制度規(guī)定提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允許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訴。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單位提議或本人要求,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篇4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fā)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chuàng)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xù)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fā)放當月工資時發(fā)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yōu)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yè),表現優(yōu)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fā)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yè)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yè)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yè)。(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yè)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yè)、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fā)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yè)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yōu)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yè)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fā)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jié)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fā);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guī)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2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guī)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yè)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fā)明創(chuàng)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huán)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采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采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chuàng)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準,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guī)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fā)生的可以合并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并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guī)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后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后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guī)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yè)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志、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煙區(qū)內吸煙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
企業(yè)公司獎懲制度相關文章:
★ 公司獎懲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