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善提案范文_企業(yè)改善提案怎么寫(2)
創(chuàng)意提案改善制度
目 的
第一條 為啟發(fā)全體員工的想像力,集結個人的智慧與經驗,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產的改善及業(yè)務的發(fā)展,以便達到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增進公司經營、激勵同仁士氣,特制定本辦法,創(chuàng)意提案改善制度。
范 圍
第二條 提案內容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范圍、具有建設性、及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銷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二)有關機器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改善。
(三)有關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節(jié)約能源等。
(四)新產品的設計、制造、包裝及新市場的開發(fā)等。
(五)廢料、廢棄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進作業(yè)安全,預防災害發(fā)生等。
第三條 提案內容如屬于下列各項范圍,為不適當的提案不予受理:
(一)攻擊團體或個人的提案。
(二)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提案內容相同者。
(四)與專利法抵觸者。
提 案
第四條 提案人或單位,應填寫規(guī)定的提案表(如附表3.7.1、甲、乙)必要時另加書面或圖表說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開箱一次。
審 查
第五條 審查組織
(一)各廠成立"提案審查小組"由有關主管組成。
(二)公司成立"提案審查委員會"由各廠長及公司有關部門主管組成并設執(zhí)行秘書,管理制度《創(chuàng)意提案改善制度》。 第六條 審查程序
(一)各提案表均須先經各廠提案"審查小組"初審并經評分通過后,(評分表如附表3.7.2)始可匯報"提案審查委員會"。(公司各部門提案經送委員會)
(二)"提案審查委員會"每月視提案需要,以召開1~2次委員會,審查核定各小組匯送的提案表及評分表,必要時并請?zhí)岚溉嘶蛴嘘P人員列席說明。
第七條 審查準則
(一)提案審查項目及配合
1.動機20%
2.創(chuàng)造性15%
3.可行性25%
4.回收期投資30%
5.應用范圍10%
(二)成果審查項目及配合
1.動機15%
2.創(chuàng)造性20%
3.努力程度15%
4.投資收回期25%
5.同效益25%
處 理
第八條 采用的提案:交由有關部門實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實施成效檢查。
第九條 不采用的提案:將原件發(fā)還原提案人。
第十條 保留的提案:須經較長時間考慮者,先將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個月為限,但經委員會同意可延長至六個月)。
第十一條 成果檢查
(一)實施的提案、各實施部門,應認真執(zhí)行,每月應填具成果報告表(如附表3.7.4)呈直屬主管核定后,轉呈各廠"提案審查小組"經三個月的考核,并予評分后(如附表3.7.5),再呈提案審查委員會。
(二)"提案審查委員會"依"審查小組"所報的成果報告表及評分表詳作審查核定。
獎 勵
第十二條 提案獎勵:改善提原因"審查委員會"評定,凡采用者發(fā)給1200~6000元的提案獎金,未采用者發(fā)給50元的獎金。
第十三條 成果獎勵:"審查委員會"依提案改善成果評分表,可核給500~10000元的獎金。
第十四條 特殊獎勵:提案采用實施后,經定期追蹤效益,成果顯著績效卓越者,由委員會核計實際效益后,報請核發(fā)xx0~100000元的獎金。
第十五條 團體特別獎:
以科為單位,六個月內,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發(fā)給前三名特別獎:
第一名:錦旗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錦旗及獎金3000元
第三名:錦旗及獎金xx元
附 則
第十六條 提案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法者,其權益屬本公司所有。
第十七條 本辦法經呈董事長核定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改善提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改善提案建議制度屬于“個人導向”改善活動的一種,它的功能著重在于激勵員工參與到企業(yè)的建設發(fā)展中來。
同時為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參與公司管理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鼓勵員工針對公司現狀提出建設性的改善意見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經營管理,節(jié)減成本,提高效率,增強企業(yè)活力,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工作細則
一、根據部門職責的劃分,改善工作應有所屬的管理部門;
二、改善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改進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組織發(fā)動工
作,在公司內廣泛地宣傳并營造出改進的良好氛圍;收集公司改進提案,整理、匯總改進提案中的信息;組織相關人員對改進提案進行分析、評價,匯總改進措施;協調各部門進行有效地改進;對重大改進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改進提案的相關資料的歸檔;改進提案總結與獎勵。責任部門負責改進提案的改進措施的制定與具體實施。
三、此辦法納入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各部門每月至少提出一項可實施提案改善方案(生
產管理部按班組,每班組每月至少提出一項可實施提案改善方案)。公司將以此作為該部門年終績效考核之系數指標,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
四、改善工作的管理部門應組織確認改善提案評選小組,在小組成員發(fā)生變化時,應立
即重新確認改善提案評選小組成員。
第三條 提案內容及細則
一、可受理提案項目范圍:
1、控制、節(jié)約成本費用、提高產品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等;
2、對公司采購、營銷、倉儲、物流運輸、行政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創(chuàng)新建議等;
3、作業(yè)流程的改進及簡化作業(yè)等;
4、對工時成本減少、各種操作方法的改進及現場改善;
5、設備保養(yǎng)方法、廢料利用、節(jié)約能源、作業(yè)安全等的改善;
6、對于質量、管理制度、人員結構、各項隱患防護及安全等的改善;
7、減少或預防浪費的方法;
8、對不良行為的舉報及有利于公司發(fā)展的各項建議。
9、公司急需解決的難題;
10、其它能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建議和提案。
二、提案內容如屬于下列各項范圍,為不適當的提案不予受理:
1、攻擊團體或個人的提案。
2、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3、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提案內容相同或相似者。
4、與專利法抵觸者。
第四條提案申請、審核程序
一、提案申請人填寫《提案改善申報單》,并附詳細實施方案,經部門主管評審后交
改善管理小組,口頭申報無效(提案人需認真填寫“改善主題”、“提交時間”、“提
交人”、“現狀”和“改善措施”);
二、部門負責人在初評時,應按提案內容的可操作性及成功率、所需經費大小與優(yōu)先
順序等綜合因素進行初步評定審核,確認提案可達到的“預期效果”;
三、改善管理小組審核后,安排實施提案的部門。
四、改善工作的管理部門將《提案改善申報單》存檔;提案實施如需較大經費投入,
可呈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核定;
五、提案審核結果,由改善工作的管理部門反饋給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納通過,改
善工作的管理部門還應注明原因并通知提案人。
六、公司綜合管理部對比較突出的改善方案要加以宣傳和推廣。
第五條提案評審依據
一、提案要有客觀性及具體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現狀真實地反映出來,以事實和數據
說話;
二、提案要有把握問題原因的準確性,即要求提案人把問題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找出來;
三、提案要有解決問題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針對問題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體
的改善對策,也就是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對只提問題不提解決辦法的提案被視為無效提案;
四、改善的績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績效為導向,這種績效不一定是以金錢去衡量,它
是一個綜合性指標,它的判定標準是促使公司向越來越好的方向發(fā)展。
第六條提案效果的評估、鑒定
一、提案采納實施后,由實施部門記錄效果評估報告所需的數據、圖表等資料,交改
善工作的管理部門。
二、改善工作的管理部門在收到上述提案資料后一周時間內,會同實施部門負責人及
改善管理小組組成評審組,評審組根據該項目創(chuàng)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難易程度、經濟效益大小、對公司發(fā)展的貢獻率大小等進行復核與綜合評定,最終核定獎勵與實施辦法。
第七條改善效果獎勵方案:
一、在一年內提出并被采納改善最多的員工或經濟效益較大的,經年終評優(yōu)授予“改善
之星”稱號并給與適當的獎勵。
二、能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或降低成本的,按改善實施后一個月內節(jié)約總金額的8%-20%
進行獎勵。對于改善提出人和實施人獎勵金額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三、對于一些不產生直接經濟效益的改善張貼表彰信,并按照20元/條給予獎勵。
四、對于未被采納的改善給予提案人通報表揚,但涉及本規(guī)定第二條提案內容及細則的
內容,不予以獎勵。
五、未按時間節(jié)點完成改善內容的,且無特殊理由的,給予實施人5元/天的處罰,對
于改善實施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處罰20元。(如有特殊原因的,必須提前改善工作的管理部門說明情況)
第八條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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