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范文3篇
安全管理主要是控制風險,安全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據風險制定。下面是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范文,歡迎參閱。
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范文1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fā)現(xiàn)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蛴挟愇?,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散文閱讀:www.sanwen.net )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qū)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fā)生后“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yè)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fā)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一、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zhí)行工藝操作規(guī)程,出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fā)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xiàn)場(已發(fā)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xiàn)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xiàn)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yǎng);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yǎng)、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xiàn)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yǎng);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生產現(xiàn)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wèi)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guī)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jié)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shù)月進行培訓,雙月數(shù)進行測試。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yè)。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guī)定進行“動火作業(yè)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guī)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xiàn)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fā)生。
十、焊割現(xiàn)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wèi)生、保衛(wèi)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yè),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yè)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yè)時,須到保衛(wèi)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yè)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xù)。
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范文2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zhí)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fā)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yè)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fā)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實施。
6、協(xié)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qū)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qū)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qū)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qū)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qū)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fā)事故,協(xié)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xiàn)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tài)發(fā)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qū)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xié)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xiàn)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作業(yè)、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yè)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xiàn)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wèi)生規(guī)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yè)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fā)生職業(yè)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wèi)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fā)給職工發(fā)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yè)。
4、公司應通過衛(wèi)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蓮~山 課件 ]采取措施,預防職業(yè)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fā)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xiàn)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附 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范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段實際,切實把安全工作抓實抓好,確保安全工作目標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管理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和特大安全責任事故,一般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本著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穩(wěn)定,促發(fā)展,堅持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強化管理,嚴格要求,從大處著眼,從小事做起,嚴抓細管,警鐘常鳴,持之以恒,努力創(chuàng)造安全生產良好環(huán)境。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段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是負責全段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負責全段安全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和表彰工作。段長主管,黨總支書記分管,工會負責具體工作。
第五條 基層各單位要層層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單位安全工作有領導、監(jiān)督、檢查、總結和表彰權。
第六條 根據“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要有明確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做到層層有責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齊心協(xié)力抓安全。
第七條 各級安全組織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下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及條令、條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要點。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及出現(xiàn)的新情況,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4、監(jiān)督、檢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和安全生產基礎設施準備等情況。
5、負責本單位事故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
6、負責本單位宣傳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7、組織召開安全分析會,分析研究安全形勢、總結表彰安全生產工作中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八條 各單位安全員的主要任務是:
8、做好具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條令、條例和本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的落實。
9、負責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的上傳下達,各級領導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10、負責草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安全生產各種材料,規(guī)劃內業(yè)建設標準。
11、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職工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各項有益活動。
12、負責抓好先進典型的培養(yǎng)宣傳和經驗推廣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發(fā)揮典型的榜樣作用。
13、負責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廣泛收集聽取群眾意見,當好領導參謀和助手。
14、協(xié)助領導處理本單位事故、統(tǒng)計和上報。
15、對不利于安全生產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權力。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員有權制止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現(xiàn)象和行為。
第三章規(guī)章制度的建設
第九條 各單位要認真制定適合本單位生產性質的市處規(guī)定的七大安全生產g規(guī)章制度。
第十條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專項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層各單位每月搞一次專項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廠、站、車隊、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橋、涵、油路工地、養(yǎng)護作業(yè)班組要每天進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實際,要采取多種形式如辦班、板報、標語、口號等向全體職工和管理人員灌輸安全生產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19、段每年要對全段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段審核合格發(fā)證方可上崗。
第十一條 安全檢查制度
1、安委會每季進行一次專項安全檢查,還要開展不定期檢查和臨時檢查。
2、基層各單位要每月進行一次檢查;養(yǎng)護分公司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養(yǎng)護作業(yè)班組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拌合站、預制購件廠生產大忙季節(jié)、各種油庫、材料庫、施工工地每天檢查一次。
3、安全檢查嚴格執(zhí)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
4、安全檢查內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對安全工作的認識;(2)查現(xiàn)場。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各工種人員是否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有無違章指揮現(xiàn)象;(3)查隱患。查出隱患是否及時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貫徹落實;(5)查管理體系是否齊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專項安全檢查,各單位領導要親自帶隊,嚴格檢查,不留任何死角,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指出,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和要求,并要跟蹤檢查落實情況。
6、廠、站、工地、分公司、養(yǎng)護作業(yè)班組,查出隱患,能夠自己整改的應自己整改,應報段整改的要及時報段處理。
第十二條 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段及所屬單位要做到逢會必講安全,做到“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開4次以上安全形勢分析會,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傳達貫徹上級文件精神,總結安全工作經驗、查找存在問題及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
3、安委會每年要召開3次以上安全會議,布置、指導、總結各種安全活動,提出要求,總結階段安全工作。
4、基層各單位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總結交流情況,查找問題原因,明確下步安全工作重點。
5、段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現(xiàn)場經驗交流會,基層各單位每年召開2次以上安全工作現(xiàn)場交流會。
6、安全工作會議要有詳細的工作記錄,字跡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責任制度
1、安全工作實行網絡管理模式,安全指標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問,處處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以崗設責,避免以人設責。
3、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按責任狀內容認真抓好落實。
4、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制度,要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層層抓好落實,廣泛形成橫到邊、豎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條 安全報表制度
1、段及基層各單位負責報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執(zhí)行報表制度,做到報表要真實、及時,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2、段在每月5日前報市處人事科,基層各單位在月末報段工會。
3、基層各單位必須按月報表,段實行報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減分,作為年終考核成績內容的一項。
第十五條 安全獎懲制度
1、獎懲嚴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強有力措施,安全獎懲制度必須堅持一個“嚴”字,決不能流于形式。
2、段嚴格按責任狀內容考核基層單位負責人,堅決執(zhí)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完成任務者獎,否則要罰。
3、基層單位必須按責任狀內容進行考核,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揚獎勵、差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嚴厲批評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十六條 安全檔案制度
1、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檔案,安全檔案要由專人負責。
2、安全檔案主要包括: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的法規(guī)、條例、上級下發(fā)的安全生產文件,各級安全工作會議有關規(guī)定和本單位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總結匯報材料和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 工程隊和施工工地必須建立安全組織,工程隊要設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內業(yè)工作。工地應設一名專(兼)職安全員,做到組織分工明確,密切協(xié)作,安全員必須高度負責,堅持在一線檢查督促。
第十八條 工程隊專職安全員要制定完善適合本單位生產性質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施工現(xiàn)場制度上墻,規(guī)范統(tǒng)一。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和檢查記錄要認真詳細,按要求堅持經常。
第十九條 工程隊安全員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新上崗職工和臨時工,簽訂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當作大事抓。
第二十條 工地專(兼)職安全員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礎設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標語牌和多面安全標語旗,大造安全氛圍。
第二十一條 杜絕以包帶管,危險性較大的生產作業(yè)點要設專門安全監(jiān)護人員,嚴禁違章指揮。
第二十二條 拆舊橋及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yè),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報段,經段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條 放炮作業(yè)時,必須做好危險區(qū)內安全警戒工作,同時核準裝炮數(shù)和已爆數(shù)量,及時排除啞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門要求專人負責異地存放,并建立嚴格的審批出、入庫手續(xù),放炮員必須是懂技術、會操作、工作細心、持證上崗,否則不能擔任此項工作。
第五章公路養(yǎng)護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 道工上崗前,要根據生產、環(huán)境特點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體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 道工上路要著安全標志服、帶安全帽,時刻警惕過往車輛。
第二十六條 道工野外作業(yè)時,禁止班前喝酒,嚴禁在公路上打鬧追逐,禁止扒
乘運輸車輛,路面鋪料時,禁止道工站在車上隨行隨鋪,回砂車作業(yè)時,車上要有“小紅旗”警示標志,禁止超速行使作業(yè)。
第二十七條 在傍山路面施工時,嚴格檢查陡坡有無石塊松動和裂縫,路面施工后,及時清理堆積雜物,保證路面暢通,采備沙石料時,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傷人。
第二十八條 抓好公路水毀修復工作,對險橋、險路地段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或排除隱患。
第二十九條 認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堅持“三雨上路”及時排除路面積水,防止水毀,要開好便道,設置明顯的標志及便道繞行標志,確保行車安全。堅持以“雪”為令,及時鏟除積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車滑、保證公路暢通無阻。
第六章車輛、設備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嚴格執(zhí)行車輛、設備一、二、三級例保及大、中、修、報廢更新制度,駕駛、操作人員要經常擦拭保養(yǎng),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率。
第三十一條 駕駛員、操作手要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規(guī),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現(xiàn)象。
第三十二條 嚴禁非駕駛員操作手上崗作業(yè),嚴禁車輛、設備帶故障運行,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私自出車,開疲勞車、帶病開車,開英雄車。
第三十三條 段機關行政用車由段辦公室統(tǒng)一調派。
第三十四條 基層各單位正常業(yè)務、生產用車由基層單位調派。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車輛外借及縣外出車必須經段長批準。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要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嚴格按責任狀內容進行獎懲。
第三十七條 人為造成車輛事故或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承擔經濟損失。
第三十八條 車輛維修要提前請示各單位辦公室或主要領導,維修費定期結算、入帳。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不準給其它車輛或個人加油,否則,處以所加油料10倍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調離工作崗位。
第四十條 縣外及長途出車加油須經各單位辦公室或主要領導批準。
第四十一條 車輛燃油量根據行車里程核定,燃潤材料費每月或每季核銷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當做大事來抓,要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制度,強化管理、抓好落實,經常組織檢查,及時解決。
第四十三條 汽、柴油庫、材料庫院內、閑人免進、禁止在院內吸煙,節(jié)假日,特別是春節(jié),嚴禁放鞭炮煙花,巡邏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第四十四條 各單位要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配齊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電線有老化現(xiàn)象,該換的換,該補的補,要確保消防器材的數(shù)量及質量。
第八章各種事故及扣分標準
第四十五條 交通事故。特大行車交通責任事故為0;行車死亡頻率百萬公里0.32人,事故頻率百萬公里5次;事故傷亡率百萬公里2人。
第四十六條 廠務事故。千人傷亡率為0;千人重傷率為0.2人;千人輕傷率為5人。
第四十七條 扣分標準按段與各單位領導簽訂的責任狀規(guī)定指標執(zhí)行。
第九章事故分類及處理
第四十八條 事故分類及輕重傷劃分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任何單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變動。
第四十九條 事故處理。
1、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決書為準。
2、廠務事故應根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處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級有關文件和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處理。處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開、不留后患。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五十條 對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各項制度,完成單位規(guī)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指標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五十一條 對因管理不善而發(fā)生的重大事故或未達到單位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指標的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并行使安全否決權。
第五十二條 對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的事故責任者或玩忽職守、官僚主義、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領導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第五十三條 段與基層各單位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對未出現(xiàn)事故并完成段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指標的單位給予獎勵,出事故的單位除風險抵押金不予退回外,還根據責任與情節(jié),對單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領導、安全員分別進行罰款。
第五十四條 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數(shù)量較大的單位,段要追究領導者的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性質的安全管理辦法。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由段工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在執(zhí)行中有與上級規(guī)定相抵觸的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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