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定范文3篇
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定范文3篇
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定之自愛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危險、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預防、減少、消 除作用而配備、設置的安全設施。下面是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定范文,歡迎參閱。
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定范文1
一.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危險、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預防、減少、消除作用而配備、設置的安全設施(裝置、設備)始終保持正常、有效,特制定本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二.職責范圍
1. 綜合辦公室
1) 為公司安全設施主要監(jiān)管部門,負責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2) 協(xié)助最高管理者,確保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投入,參與安全設施的設置、配備確認工作。
3) 參與保證安全設施正常和有效狀態(tài)的日常、定期檢查工作。
2. 生產部
1) 和辦公室共同負責安全設施的選型、配制工作。
2) 負責安全設施保持正常、有效狀態(tài)的 日常維修、調試、點檢工作。
3. 車間
1) 負責安全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 負責安全設施的日常點檢工作。
三.安全設施定義及分類
1. 定義:指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以內
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
2. 分類(分三類)
1) 預防事故設施
2) 控制事故設施
3) 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四.公司現(xiàn)有安全設施狀況(參見公司安全設施一覽表)
五.安全設施的日常管理
1.安全設施的設置和采購
1)新投資建設項目
依據(jù)建設項目設立時的國家相關勞動健康、安全生產法規(guī)要求,由設計單位按國家相關設計標準和公司實際情況進行設計、配制,和建設項目一起進行安全設施的購入和安裝。 2)非新投資建設項目隨國家新標準要求或既設安全設施的修繕、更換過程中需要配制的出現(xiàn)的采購,由辦公室、生產部、車間協(xié)同選型、采購。
2. 重要安全設施日常、定期點檢、強檢和確認 1) 定期點檢、強檢標準和責任部門(見下表)
2)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公司管理者,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設施檢查,以確認公
司安全設施的正常、有效性,監(jiān)督責任部門對安全設施的日常管理狀況。
3. 安全設施異常情況的處置
1) 對安全設施發(fā)現(xiàn)有損壞需要維修、保養(yǎng)的,交維修班進行修復。
2)關聯(lián)部門認為無效或設置不充分的安全設施,可提交辦公室,經公司領導確認批準后,及時進行更新或添置。
3) 各責任部門日常工作中發(fā)現(xiàn)安全生產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提交責任部門領導,及時進行處置;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需同時提交給辦公室,以便公司領導及時研究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隱患。
4) 各責任部門在日常、定期點檢中發(fā)現(xiàn)安全設施存在異常的,應及時進行改善。
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定范文2
一、安全措施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1、對所有安全設施器具必須統(tǒng)一造冊,專人管理。
2、定期對安全設施、器具進行維護、更換,保證其隨時處于安全有效的狀態(tài);
3、根據(jù)生產的情況,及時加強設施、器具的投入,不斷提高安全保證水平。
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對所有的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并分別制定具體考核標準;
2、對所有設備都要進行潤滑的"五定"管理,即定點、定質、定時、定量、定人,崗位操作及維護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五定"潤滑要求,并做好運行記錄;
3、設備缺陷的處理要做到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詳細記錄及時逐級上報,在處理每項預防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三、設備檢修制度
1、檢修人員必須經安監(jiān)部門專業(yè)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持有特殊工種作業(yè)證后,方可上崗。
2、一切檢修項目應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指揮、調度,落實檢修安全防護措施。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的設備、容器管道前,必須清洗、泄壓、排爆、排毒干凈,經取樣分析合格,并在與其它設備相連的管道加盲板。
4、焊接作業(yè)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存在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進入設備作業(yè),應辦理設備作業(yè)證,如設備停電后,必須在電源開關處理后掛標示牌、上鎖或取下熔斷絲。設備如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必須穿戴適用的防護用品、防毒面具,并設作業(yè)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聯(lián)絡。
6、高處作業(yè)(2米以上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固定好腳手架,并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jiān)護。
7、檢修完畢后,一切安全設備恢復正常狀態(tài),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盲板抽加情況,并做好設備記錄。
四、電氣檢修安全制度
1、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由質監(jiān)部門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的人員擔任。
2、電氣作業(yè)人員上崗,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或拆下熔斷絲,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經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牌或送電。
4、必需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yè)實踐的人員擔任。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連接正確,保護按零或接地良好,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6、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線路的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器設備通用要求》(BG3836.1)執(zhí)行。
安全設施管理規(guī)定范文3
一、新增設備管理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科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檢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xié)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yǎng)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設備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工作,認真新詩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guī)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guī)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廢、報廢之前,設備科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設備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準后,交付供應部輸,新設備到們后,舊設備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設備由生產管理部、設備科安全環(huán)??品止へ撠煱从嘘P規(guī)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fā)生設備事故,設備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xiàn)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fā)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序、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 設備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jù)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yǎng)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zhí)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yǎng)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yǎng)單“月設備檢修保養(yǎng)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yǎng)申請單”檢修保養(yǎng)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電/水/氣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yǎng)計劃表”、“保養(yǎng)申請單”、“停電/水/氣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生產管理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后,簽注意見,下達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jù)批準的月檢修保養(yǎng)計劃,簽發(fā)“設備 級保養(yǎng)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yǎng)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fā)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jù)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自責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shù)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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