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fā)展,企業(yè)信息化的發(fā)展趨勢,人事管理系統已經成為企業(yè)管理內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適應現代企業(yè)制度要求、推動企業(yè)勞動人事管理走向科學化、規(guī)范化的必要條件。現在,就來看看以下三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吧!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一、辦公制度
1、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
2、及時復命制(凡是上級安排的工作下級必須即時報告有關情況,以便于上級及時做出調整,不至于影響工作。)
3、上級對下級命令必須明確清楚,不能讓下級誤解;下級必須及時地、準確地把實際情況和自己的建議反映給上級
。4、任何一名公司員工都有向上級提意見和建議的權力,凡能給公司帶來好處和效益的,可以得到一定的精神和物質上獎勵。5、保守業(yè)務機密,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6、工作人員要建立工作手冊和工作日記,定期匯報自己的工作學習情況
二、衛(wèi)生管理制度為了給大家營造一個干凈舒適的辦公、生活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午上班前為正常的打掃衛(wèi)生時間,范圍包括:辦公室、衛(wèi)生間、大門口的地面、墻面、門窗、桌椅板凳等處。
二、每天下午下班前應及時整理好所有的書藉、資料、將使用過的有關書藉、資料放回檔案柜內,以便于下次使用。
三、衛(wèi)生間內要保持整潔:手紙入紙簍,每天輪流清倒紙簍;毛巾、臉盆等洗滌品擺放整齊;地面無紙屑、頭發(fā)等臟物;門窗玻璃明亮、無灰塵;愛護公用設施。
四、個人衛(wèi)生:勤洗澡、勤換衣、勤曬被褥、勤剪指甲。
三、規(guī)章制度
(一)、正確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賬簿和文件,對墨水瓶、印章盒等蓋子使用后及時關閉。
3、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用品,使用后及時送還或放原處。
4、工作臺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5、公司內以職務稱上司、同事,客戶間以先生、小姐、老師、老板等相稱。
6、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7、愛護公司配制的辦公設備,所有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防止灰塵、保持整潔,用后及時關機。
(二)、正確、迅速、謹慎地打、接電話。
1、來電話時,聽到鈴響,至少在第三聲鈴響前取下話筒。通話時用普通話先問候,并自報公司、部門。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并記下要點。未聽清時,及時告訴對方,結束時禮貌道別,待對方切斷電話,自己再放話筒。接、放電話時要輕拿、輕放電話機,禁止摔、撞電話機。
2、通話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
3、對不指名的電話,判斷自己不能處理時,可坦白告訴對方,并馬上將電話交給能夠處理的人。在轉交前,應先把對方所談內容簡明扼要告訴接收人。
4、工作時間內,不準打私人電話。
(三)、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規(guī)定的接待時間內,不缺席。
2、有客戶來訪,馬上起來接待,并讓座、倒水
。3、來客多時,依序進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戶。
4、對事前已通知來的客戶,要表示歡迎。
5、應記住常來的客戶。
6、接待客戶時應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四)、員工行為規(guī)范:
1、全體員工要遵紀守法、不準假公濟私,不準損害公司利益。
2、公司員工不得受雇于公司競爭對手或者以其他方式與公司競爭對手發(fā)生直接或間接的關系。
3、公司員工不得將應屬于公司的業(yè)務機密竊為己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認的會計準則和經營慣例。
(五)、人員定崗及崗位職責:
1、人員定崗辦事處定編4人,常設主任1名,財務1名,貨管1名,外協1名
2、崗位職責(一)、主任職責:A、負責每月船運計劃的報批、落實;B、負責組織貨源的進場、裝卸等;C、協調人員的分工及調度D、復核每次進貨、發(fā)貨清單并完備相關手續(xù)E、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計量職責:A、準確地計量每車貨品的毛重、皮重,計算每車的凈重并及時登記B、當日批次貨品運送完畢后,及時填寫運輸登記表,并收齊保管好運輸單據。C、當日批次貨物運輸完畢后,與發(fā)運人、收貨人核對相關單據,確認無誤后由各方簽字。
(三)、貨管職責:A、全面負責貨物的質量,并對所有進出貨場的貨物嚴把質量關;B、對每批次進入貨場的貨物,要均衡取樣,在當批次發(fā)貨過程中,質量發(fā)生變化時,要立即報告并停止發(fā)運,等候處理;C、進場貨物應分類存放,根據存量及時組織起堆;D、根據領導要求適時提出解決方案和建議。
(四)、財務職責:A、對每批次進出貨場的貨物進行分類登記、專帳管理;B、保管好各類進出貨物的原始單據,做好統計報表;C、根據財務制度,做好內部報銷、及費用控制;D、每月初,做好貨物的進出統計報表。20XX-11-7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節(jié)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執(zhí)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在勞動人呈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
第二節(jié) 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yè)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jié) 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xù)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yè)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yè)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管理制度《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jiān)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jié)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fā)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jié)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fā)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jié)育手術假:
1、取環(huán)休息1天;
2、放環(huán)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fā)。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fā)。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
第六節(jié) 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yè)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guī)定,或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xù)。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員工在作業(yè)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4、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fā)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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