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安實習報告范文(2)
關于保安實習報告范文
“登車前安檢”是指下榻在簽約飯店的媒體人員從飯店乘坐班車前往IBC、MPC、競賽場館等封閉區(qū),只要在登車前進行安檢即可,將本來可能在場館安檢口集中的大量安檢分散到各家簽約酒店,既分解了場館安檢壓力,又節(jié)約了媒體記者的時間。同時,媒體人員入住簽約飯店只驗證不安檢。此外,還有一些特殊安檢的方式,為給“老弱病殘孕”等有特殊需求的受檢人員提供方便,我們以“物檢為主,人檢為輔”為原則,會為其設置專用的人身安檢通道,由觀眾服務工作人員引導其優(yōu)先進入,接受安全檢查。針對乘坐輪椅、安裝假肢或拄拐的肢殘人士的特殊情況,安檢員采取徒手探摸與直觀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其人身、輪椅、拐杖等進行檢查;使用X光機對其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殘疾人士乘坐具備場館準入權限的車輛接受安檢時,安檢員上車實施人身安檢,殘疾人可不下車。另外,還有一些有特殊權限的貴賓,按照政策可完全免檢。同時,無論是場外還是場內,安保工作都做到十分到位。場外有巡邏的警車,每一百米就有一個武警戰(zhàn)士的崗哨,每個紅綠燈都有交警把關;場內到處布滿攝像監(jiān)控器,每個進出口都有民警和武警把守??梢哉f,大運安保做的非常嚴密。
關于保安實習報告范文篇3
第一章 日常管理制度
成立浦江基地協調保障組,隸屬世博局安保部。設組長一名,副組長六名,下設組員若干(由服務保障方委派),主要協調世博園區(qū)增援單位、受援單位與浦江基地內的一切管理保障事務。協調保障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基地協調保障組人員組成組長:宋朝明(世博安保部派駐基地聯絡員)。副組長:蘇杰(服務保障方總經理)、陶德鑫(服務保障方副總經理)、莊華(服務保障方經理)、支援院校領導。組員:客房部、餐飲部、保安部、服務部、醫(yī)務室、汽車班等部門負責人各一名。
(二)職責分工
1.增援校方:負責學警在基地的所有日常管理、值班備勤及學警自身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2.基地服務保障方:負責學警、帶教老師在基地的所有工作、生活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基地所有公共場所、用工人員、餐飲、醫(yī)療、門衛(wèi)及宿舍樓以外各部位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3.安保部派駐基地人員:負責協調、指導增援校方、受援方及基地服務保障方在日常管理、安全保衛(wèi)及生活服務等方面的工作。
第一節(jié)學警管理模式
第一條組建增援學警大隊
(一)對來我局增援世博安保的學警,由增援校方組建學警大隊(具體組建形式由各校方視情制定,報安保部備案)。設大隊長一名,副大隊長兩名,實行大隊長負責制,全面負責學警增援期間的日常管理工作,大隊領導由帶教老師擔任。
(二)學警大隊下設分隊,根據我局世博安保勤務模式及駐地實際情況,可設若干個分隊。
(三)分隊設分隊長、副分隊長各一名,各分隊下設若干班,設班長一名。分隊長、副分隊長、班長等學員干部均由學警擔任。分隊長在大隊領導下,具體開展本分隊各項工作,班長在分隊領導下,具體開展本班的各項工作。
第二節(jié)一日作息制度
第二條工作時段根據世博局安保勤務安排需要,當班學警按上下崗時間要求安排作息(具體作息安排另行制定)。學警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集中后統(tǒng)一乘車到達指定受援單位上崗執(zhí)勤,下崗后統(tǒng)一乘車返回駐地。分隊干部負責當班學警的上下崗人數清點,每天執(zhí)勤工作結束后,回到駐地即向大隊值班領導匯報當日班的工作情況。
第三條休息時段
(一)起床。每日起床時間以不影響當天工作及他人休息為原則,具體時間由受援單位與校方協商制定。
(二)就餐。學警根據執(zhí)勤班次安排,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有序就餐,遵守就餐規(guī)則。
(三)集體活動。將適時組織學警開展業(yè)務培訓、文化、體育、休閑、競賽、參觀、座談交流等形式多樣的集體活動。相關活動計劃,由安保部和增援院校領導根據工作需要另行制訂。
(四)晚點名。具體由受援單位與校方協商制定。
(五)就寢。學警就寢時間以不影響執(zhí)勤、備勤和工作為原則,具體時間由受援單位及校方協商制定。
第三節(jié)學警用餐
第四條用餐地點學警在滬增援期間采取集中用餐,工作時段由受援單位安排在執(zhí)勤點附近或受援單位指定的地點就餐;非工作時段,一般安排在駐地內就餐,不得私自外出用餐。
第五條用餐規(guī)定
(一)根據各受援單位的規(guī)定,學警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用餐,如有特殊勤務安排,由受援單位餐飲部門保障隨時提供學警用餐。
(二)用餐時應當排隊依次取飯,遵守秩序。用餐數量應按需取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用餐完畢后,學警應將餐具放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棄置。
(三)少數民族學警用餐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取飯、規(guī)定區(qū)域用餐,其他學警不得進入該區(qū)域,并尊重民族風俗習慣。
(四)錯時用餐。由于受餐廳場所的限制和工作任務班次的不確定性,故采用錯時用餐制度。有工作任務的學警,根據各工作任務的上下崗時間來安排用餐時間,其余學警按基地各大隊所制定的時間來安排用餐。(待各受援單位與各校方制定好學警作息時間表,并上報安保部后另行制定。)
(五)增援校方的領導和老師在自助餐廳用餐。
第四節(jié)住宿管理制度
第六條寢室內務設置規(guī)定擬按軍事化管理模式制定統(tǒng)一的標準和要求。
第七條寢室衛(wèi)生要求
(一)學警應自覺維護寢室衛(wèi)生,應保持整齊、清潔。室內要做到無積塵、無痰跡、無垃圾,地面、桌、椅、櫥干凈,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二)各大隊視情可定期開展內務衛(wèi)生檢查評比活動,基地協調保障組也將視情開展內務衛(wèi)生檢查評比活動。
第八條寢室及公共區(qū)域管理規(guī)則
(一)每間學警寢室安排室長一人,負責寢室衛(wèi)生、查鋪、安全檢查及其他任務的組織實施。
(二)學警必須按指定房間、床位就寢,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不得在外留宿或留宿他人。
(三)嚴禁在公共區(qū)域內大聲喧嘩、打鬧。
(四)不準在樓內及寢室內亂拉繩,晾掛衣物;不準在墻上、床上亂貼、亂畫、亂刻。
(五)學警洗滌后的衣物應在統(tǒng)一指定區(qū)域晾曬。
(六)學警應愛護樓內和寢室內設施,如故意損壞,照價賠償。責任不清者,由相關寢室學警均攤賠償。
(七)學警應注意節(jié)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學警離開房間,要及時關閉空調、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八)男學警未經帶隊教官許可,不得進入女學警寢室樓層。
(九)所有寢室、樓層、樓道、公共區(qū)域(盥洗室、衛(wèi)生間、會議室、辦公室、飯?zhí)谩⒃∈?、醫(yī)務室、超市等場所)均禁止吸煙。
第五節(jié)醫(yī)務室管理制度
一、醫(yī)務室實行24小時工作制,除看病外,其他任何人員均不得進入醫(yī)務室;
二、適用對象:所有增援安保工作的學警及帶隊教官;
三、看病時,不收診斷費,所配藥品必須經本人簽字和醫(yī)務人員簽字。
四、經醫(yī)務人員診斷為較嚴重病情時,由駐地值班車輛通過綠色通道送往就近指定的醫(yī)院就診;
五、生病需轉診送醫(yī)院的人員,必須經醫(yī)務室醫(yī)生開具轉診單,一般疾病須由帶隊教官陪同,較嚴重病情須由醫(yī)生陪同下,方能由駐地值班車輛送往醫(yī)院就診;
六、學生看病后需要休息的,須由醫(yī)務室開具病假單,由帶教老師告受援單位負責人員,方可留基地休息。并憑病假單到餐廳領取病號飯;
七、醫(yī)務室有其他規(guī)定的,學警及帶隊教官應嚴格遵守。
第六節(jié)浴室管理制度
一、浴室根據執(zhí)勤任務班次安排分批分時段開放,具體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浴室供基地學警、帶教教官和工作人員使用,其他人員不得使用;
三、洗澡時拖鞋和洗浴用品自備;
四、進入浴室后必須服從服務人員的管理,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及存物柜的鑰匙;
五、淋浴時嚴禁嬉笑打鬧,節(jié)約用水(嚴禁在澡堂內洗衣服);
六、浴室有其他規(guī)定的,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
第七節(jié)安全制度
第九條基地安全
(一)門衛(wèi)制度基地設立門衛(wèi)制度,門衛(wèi)由駐地保安人員負責。一號門崗(北門)為常開(24小時值班),為所有人員進出和車輛進出通道。二、三號門崗為常閉。二號門崗(南門)只對通勤車輛出行開放,平時關閉;三號門崗(西門)只供駐863 弘聲賓館 女警吃飯看病等活動時開放,禁止車輛出入,平時關閉?;卦谝惶栭T崗配置24小時保安人員,學警、帶教教官憑世博安保證件、工作人員憑工作人員證件進入駐地;外來人員憑身份證件于門崗處登記,由接待人員到一號門崗接送方可進出;園內種植人員由其負責人帶入、帶出,并于一號門崗處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宿舍樓層,來訪人員由接待人員在會客室、茶室、咖啡廳等地接待。環(huán)衛(wèi)車、送菜車等工作車輛進出需登記,其他車輛必須憑有效證件進出并登記。
(二)公共區(qū)域安全制度駐地公共區(qū)域安全由基地保安人員負責,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確保公共區(qū)域內的安全。
(三)寢室樓安全制度。各寢室樓層、宿舍、教官辦公室安全由各增援校方負責。各增援校方應分別建立學警值班制度,做好學警執(zhí)勤或集體外出后的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值勤點設在學警寢室樓入口指定處。除學警及必要的工作人員持有效證件進出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寢室層面,來訪人員由學警在會客室、茶室、咖啡室等地點接待。學警值班有關規(guī)定由各增援校方自行制定。
(四)寢室安全全部學警離開寢室時需關閉門窗并上鎖。學警個人離開寢室時,需將貴重物品及執(zhí)勤裝備放入鐵皮柜并上鎖。學警在寢室內嚴禁私裝電源插座、私拉電線。現金、手機、數碼相機、手提電腦等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五)消防安全學警區(qū)域及居住樓層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照明設施可靠、消防通道暢通。必要時,可以組織學警開展必要的消防演練。
第十條保密安全
學警在增援工作期間應當注意保密安全,不得在個人電腦中存儲與安保勤務有關的信息資料,不得在與親友聯系、登錄互聯網時泄露與世博安保勤務有關的信息。對發(fā)放的工作、培訓資料,學警應妥善保管,存放在帶鎖的箱柜中。嚴禁學警私自夾帶執(zhí)勤崗位的工作資料、工作預案等材料外出第十一條車輛管理增援
世博安保期間,學警不得駕駛警務車輛,個人不得自帶車輛或租借他人車輛。學警在增援世博安保期間,無論工作、休息時間均需嚴格遵守公安部 五條禁令 、上海市公安局 七條戒令 等紀律規(guī)定,如發(fā)現有違反行為,按市局規(guī)定予以上報。學警違反以上區(qū)域管理制度的,交由所屬增援校方按規(guī)定作出紀律處分。
第二章值班備勤制度
第一節(jié)領導帶班及民-警值班制度
第十三條值班制度
基地設總值班室,值班領導由協調保障組副組長輪流擔任,值班員由公專08級兩名學員輪流擔任,值班為24小時制度,各增援校方值班人員應在每天下午15時向基地值班室匯報一次當天安全、住宿、生活保障、人員外出、學警生病等情況、緊急情況隨時匯報,由基地值班室匯總當天情況后向安保部指揮中心匯報。基地設值班室,配備值班電話,并落實值班車輛,車輛由專職駕駛員駕駛。每周應公布值班表及值班人員通訊方式,值班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第十四條值班人員工作職責
(一)與增援校方帶隊領導和各大隊領導及時溝通,掌握學警思想動態(tài),了解學警需求;
(二)負責巡視基地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記錄應反映出當日增援校方學警的生活、學習情況,如發(fā)生突發(fā)狀況、重點事故等情況,必須在記錄中反映;
(三)協調處理增援校方帶隊教官、學警遇到的各種生活工作困難;
(四)協助增援校方帶隊教官處置學警生病、受傷、失蹤等突發(fā)事件;
(五)發(fā)生學警受傷、一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情況應立即向協調保障組值班領導匯報,出現學警失蹤、遇襲、重傷、交通傷亡事故等重大情況按規(guī)定同時報告世博安保部。基地值班工作制度自增援學警正式入住區(qū)域后啟動,至學警完成世博安保任務、全部撤離時終止。
第二節(jié)備勤制度
第十五條備勤人員范圍原則上在基地的學警均列入安保部值班備勤警力,聽從安保部指揮中心統(tǒng)一調動,隨時準備執(zhí)行各種緊急任務。日常執(zhí)勤安排由各受援方與增援方共商確定,并報安保部備案。
第十六條緊急集合、演練在入駐后由各受援方與增援方協商安排,并進行培訓和模擬演練。
第三章學警黨團組織及警營文化建設
第一節(jié)黨團組織
第十七條組織建設
增援校方應按照學警建制逐級建立相應的黨、團組織機構,其中學警為整建制增援的,可沿用原有黨、團組織框架。學警打破建制分散增援的,所屬增援校方有條件的應建立臨時黨、團組織,并指定負責人;不具備單獨建立臨時黨、團組織條件的,應在受援單位指導下,建立聯合黨、團組織,推選出負責人。各增援增援校方黨、團組織需制定本單位黨、團員學習及活動計劃,做好預備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培養(yǎng)工作,落實學警組織生活,負責學警黨、團組織生活、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學習制度
(一)黨組織
1.學警臨時黨支部要根據上級要求和世博會安保工作的實際,制定出詳盡、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各黨小組要制定出詳細的學習方案。
2.黨內學習采用個人自學、討論交流和集中輔導等學習方式。學習中,要密切聯系當前形勢、世博會安保工作實際和學警的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學警黨員、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應定期主動向黨組織書面回報思想及學習情況。
3.臨時黨支部大會和黨支部委員會應每月召開一次,如有緊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隨時召開。黨小組會應每半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任務,會議次數可增加。各項黨建活動應有計劃和活動記錄。
4.根據當前形勢和世博會安保工作需要,臨時黨支部可安排上黨課一至二次。
(二)團組織
學警臨時團總支和臨時團支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詳盡的學習方案,應每半月組織團員開展一次學習。每批次學警的世博會安保工作結束后,臨時黨支部、臨時黨小組和臨時團總支要作出工作總結,遞交校方組織部門和校方團委。
第二節(jié)警營文化建設
由安保部或各受援單位與增援校方共同商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第四章請銷假及接待來訪規(guī)定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增援學警實行全天封閉式管理,除執(zhí)勤和其他特殊情況外,學警不得離開基地外出或請假離滬。學警確需請假的,按照上級制定的請銷假手續(xù)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手續(xù)由各增援校方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報安保部備案。
(一)上述特殊情況一般是指:
1.學警家中發(fā)生緊急情況,已報校方同意并書面通知安保部擬回去處理的;
2.學警在滬期間持有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需病假休息一周(含)以上或需住院治療的;
3.因故被安保部勸退的;
4.校方來函,要求其回去的;
5.安保部認為有離滬必要的;
(二)請銷假手續(xù)
1.除安保部要求離滬外,學警確因上述特殊情況需請假離滬的,需提供校方書面準假材料或醫(yī)院證明,報增援校方,經安保部批準后,方可離滬或離開區(qū)域治療;
2.經批準同意準假在四天(含途中)以上或校方要求其回去的,校方應及時配齊空缺警力,所配學警應在兩天內向安保部報到;
3.經批準同意準假在四天(含途中)以內的(即最遲第四天歸隊),準假的學警應按時歸隊,不得超假,并到增援校方辦理銷假手續(xù)。
4.學警請假外出時一律著便裝,不得穿著制服。學警上崗前24小時內在準假期間不得飲酒。
第二十條接待來訪制度
接待來訪是指在世博安保期間,有親友前往增援校方學警的基地或工作崗位探望的情況。
(一)學警上崗執(zhí)勤時一律不得接待任何人來訪。如有特殊情況,經受援單位安保崗位的當班負責人批準后,在學警執(zhí)勤的休息間隙接待,原則上只允許學警直系親屬來訪。
(二)學警在休息時間且無備勤任務時,經所屬院校的帶隊教官批準,可以接待家人、朋友來訪。接待地點一般在基地的會客室內,禁止學警將接待對象帶入寢室樓層。
(三)處理規(guī)定。學警違反請銷假及接待來訪規(guī)定的,由其所屬增援校方作出處理。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一條考評原則及目的
考評堅持 公開、公正、公平 的原則,旨在激勵學警積極工作、奮發(fā)有為、認真完成世博會安保任務,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保證世博會安保任務的順利進行??荚u主要以學警在滬增援期間的執(zhí)勤備勤、學習訓練的綜合表現及各項檢查結果為依據。
一般設置文明寢室評比、文明標兵評比、個人嘉獎、個人記功等。
(一)開展文明寢室評比。對在安保工作期間,內務衛(wèi)生檢查評分高、能夠模范地遵守寢室和區(qū)域管理規(guī)定的學警寢室,各大隊按10%的比例每月評選一次,設立文明寢室流動紅旗制度。
(二)開展學警文明標兵評選活動。對在安保工作期間,認真執(zhí)勤、文明執(zhí)勤、尊重帶班民-警、團結同學、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的學警,按各大隊學警人數的10%每月推薦產生,獲得榮譽的學警經所屬院校和受援單位審批后予以通報表揚。
(三)開展優(yōu)秀學警評選活動。學警在安保任務結束前均應做好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現、紀律作風、業(yè)務能力等綜合實習鑒定。經受援單位和所在院校共同考評,對在世博安保工作期間表現較好,能夠圓滿完成任務的學警,由所在校方予以嘉獎;對表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的學警,由所在校方予以立功。
第二十三條違紀處理
對不遵守紀律、無故不能完成任務的學警由所屬增援校方按獎懲規(guī)定、審批權限和程序給予紀律處分。
(一)對不按時上崗執(zhí)勤、工作不認真或執(zhí)勤過程中不服從管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學警,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寫出檢查,并限期整改;若仍出現類似錯誤,予以停職,并給予警告處分。
(二)對無故不上崗執(zhí)勤的學警,予以停職,并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三)對在執(zhí)勤過程中,因工作不認真或脫崗,造成較大影響的學警,視情節(jié)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對不以大局為重,在學警當中或網上散布謠言或不良信息,擾亂正常的安保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泄露安保工作秘密及公安警務秘密的,給以記過以上處分。
(五)不按時返回區(qū)域或不請假私自外出者,給予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六)故意損壞公共財物或他人財物者,除進行賠償外,視情節(jié)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七)嚴重影響工作秩序、生活秩序者,給予警告處分。
(八)安保工作期間學警在區(qū)域內飲酒者給予警告處分;外出酗酒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尋釁滋事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九)私接電源、私拉電線者,給予通報批評,屢犯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造成后果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除賠償損失外,給予記過至開除學籍處分。
(十)違反學警日常管理規(guī)定,不在區(qū)域住宿的,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私自在寢室留宿他人者給予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記過處分。
(十一)在公共場所有不文明行為,有損人民-警-察形象和校方形象者,視情節(jié)給予警告或以上處分。
(十二)學警私自駕駛警務車輛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請假外出時駕車未報備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三)對以上沒有列舉的違紀行為,由增援院校依據本校的獎懲規(guī)定處理。對因違反上述紀律規(guī)定受增援院校記過(含)以上處分的,安保部將予以勸退回原校。
第六章緊急情況處置
一、如遇緊急情況,學警應立即向基地值班室報告,值班人員視情作出先期處置。
二、學警在報告的同時應迅速就近按下緊急報警裝置。
三、所有學警在聽到警報聲后應迅速有序地撤離樓層,進入樓前空曠區(qū)。
四、應急處置小分隊在聽到警報聲后應迅速趕赴一號門崗。應急處置小分隊由各增援校方輪流安排人員擔任。
五、各種緊急情況的模擬演練將于人員入駐后適時開展演練。備注:其他未盡事宜由基地協調保障組討論并報世博安保部批準后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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