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實習報告的范文
法院實習報告的范文
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帝國的王侯。下面是學習啦為大家?guī)淼姆ㄔ簩嵙晥蟾娴姆段?,希望可以幫助大家?/p>
法院實習報告的范文1: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tǒng)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區(qū)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筑風格較為陳舊,規(guī)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偉氣派。走進里間才發(fā)現(xiàn),里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wèi)生打掃得卻很干凈,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里面也布置得體,桌椅書柜、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后才發(fā)現(xiàn),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后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zhí)行局和后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么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huán)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jīng)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huán)境和條件的優(yōu)越又有什么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著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里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huán)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shù)情況下法官都處于忙碌狀態(tài),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閑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jīng)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給我講述了里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于挑選的案宗不夠經(jīng)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并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jié)。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jīng)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jīng)過反復積累和鞏固我終于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jié)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后,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后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jīng)常打電話聯(lián)系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yè)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zhì)。而在發(fā)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guān)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zhì)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yǎng)。
法院實習報告的范文2:
首先,感謝所有為我一個月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南匯區(qū)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一個月的南匯法院實習,很愉快,受益匪淺!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將理論付諸實踐,讓他在自己該在的地方,他才能發(fā)光,更好的得到檢驗!抱著這樣的認識,我來到了南匯區(qū)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xx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qū)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guān)系,我敢于挑戰(zhàn)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jié)束后,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huán)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著“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里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并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終均反映著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盡量通過協(xié)調(diào),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quán)利以及訴訟權(quán)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規(guī)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guī)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周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