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日消費者權益日國旗下講話稿
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日。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們每個人的節(jié)日。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3·15日消費者權益日國旗下講話稿,僅供參考。
3·15日消費者權益日國旗下講話稿【篇一】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明天就到了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所以我們演講的題目是“新消費、我做主”。
數(shù)十年前中國大地上流行著這樣一首歌,歌中寫到:“霧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這變幻莫測的世界。”詞作者閻肅曾經披露說,那英唱的這首歌是送給"3.15"的,希望消費者能夠借助一雙慧眼,將這經濟生活中的紛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yōu)橹袊M大眾維權的一個節(jié)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擦亮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誠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tǒng)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到了1983年,這一天就被定為了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91年3.15來到了中國,1994年,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臺。而今年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誕生的第22周年,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也迎來了她32的生日,而今年3.15的主題是“新消費,我做主”
誠者無疆,信者無畏。《水滸傳》里有個經常冒充黑旋風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經成了假冒偽劣的代名詞。現(xiàn)實生活中,這樣的“李鬼”確實不少:當康師母遇上康師傅,1970的iphone還是板磚,阿比達斯巧變阿迪達斯, nake搖身nike, "板藍根"轉型"娃娃參","白醋"竟成"青霉素"……曾有一個網購段子這樣說“去年網購葫蘆娃,明碼標價998,快遞小哥送空匣,店主笑語是六娃。”李鬼們的粉墨登場一方面是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攪亂市場規(guī)則,不講誠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卻往往是我們消費者不懂法,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味縱容造成的。
想象當李白高呼:“五花馬,千金裘!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唉!這酒,竟是假酒。”以他的性格,我想他會摔破這酒罐。當今國內還有類似砸某類手機的說法,并且這種說法被一些消費者沖動地演繹成了:"某果手機,今年你砸了沒有?"這種意圖以損壞產品來引起關注、以至于問題得到解決的事件越來越多。但是,這種做法恰恰給消費者帶來了很多的危險和傷害,其一,這一砸的剎那雖然痛快,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還是自己的東西;其二,有些產品和有些問題經這一砸就沒有證據(jù)了,證據(jù)都沒有了,談何要廠商賠償損失呢?這種草率的做法是無益于問題的解決的。
回顧這十四年的維權之路,我們經歷了從無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臺,從農民因為假種子,一年的辛苦付諸東流,到今天的為了主張正義和合法的權利而打一元錢官司;從開始為穿了三天就露腳指頭的劣質皮鞋而到處投訴,到現(xiàn)在醞釀召開業(yè)主大會炒掉反客為主的物業(yè)公司,我們明顯的感覺到作為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但我們同樣不得不承認,這依然是一次艱難的長途跋涉。抬起頭,目標總是離我們越來越近,而腳下的路卻依然泥濘。
我們不希望看到3.15"來臨前后幾天,李鬼們"西裝革履”“楚楚動人",而其他時間照樣玩著"貓逗老鼠"的游戲。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這個時候才想起自己還是一個消費者,還有著那么多的權益。每天,我們都在消費,3.15,其含義已經不是原始意義上的、單純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它已成為一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代名詞。
"3.15"這一天好過嗎?對某些不負責任的商家來說,也許好過,你消費者挑剔也不過就是這一天或者是前后幾天,我興許還要借這個旗號好好的坑消費者一把,不是說最危險也是最安全的時候嗎?也許不好過,如果我們都是挑剔的消費者,這一天,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在平時的每一天,我們都像"3.15"一樣挑剔,把315變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過了。美國權威的消費法典就寫了這樣一句話,只有挑剔的消費者,才能造就有規(guī)則的市場。
最后,讓我們一起攜起手來維護消費者權益,
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
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新消費,我做主!
3·15日消費者權益日國旗下講話稿【篇二】
同學們:
每年的3月15日,大家知道是什么日子嗎? 對,3月15日消費者權益日。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們每個人的節(jié)日。
新聞媒體經常運用各種方式介紹消費知識和有關法律常識,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同時還有根據(jù)記者收集到的舉報線索,深入現(xiàn)場,揭開一幕幕騙局,記錄一件件往事。喚醒、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給違法者提醒,促進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可見,3.15是一個標志,它包含著正義和公理。
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xiàn)象令人觸目驚心,如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導致29萬三歲以下兒童患上疾病,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傷人事件等等,雖然很多受害者在經過維權后得到了賠償,可是身心同時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現(xiàn)在同學們手頭上的零用錢增多了,但作為消費群體中的弱勢群體,如何成為明智理性的消費者,避免消費過程中受到欺騙,在這里建議同學們應該了解3.15、關注3.15、參與3.15,要學會正確消費,掌握消費知識,提高消費意識,了解產品性能,從小事做起,在平時的消費中拒絕偽劣商品,不購買小攤小販上的三無產品,防患于未然。
同學們,維護消費者權益,不是3月15日這一天的事,不是一天能做好的事。我們都是消費者,我們天天要消費,也就要天天維權,“天天3.15”,讓我們記住這句響亮的口號!記住自己的權益,記住自己的義務和責任。
3·15日消費者權益日國旗下講話稿【篇三】
明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我們消費者運用各種形式宣傳保護自己權益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成果的重要日子,3·15也是我們社會呼喚“誠信”的一個重要途徑。今天的國旗下講話就以誠信為話題,題目是《誠信,做人之本》。
詩人說“誠信是三月的春風是三月的花海。”商人說“誠信是百年的字號千年的招牌。”作家說“誠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記、是一張不能背棄的人生契約。”我說誠信是每個人安身立命的前提,是做人之本。
《中庸》中就主張“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大學》中則講得更為透徹:“欲修其身,必正其心;欲正其心,先誠其意。”可見在我國古代先哲們的觀念中,要做人就必須修身,正心,而修身正心的關鍵就在于誠實守信。正所謂“車無轅而不行,人無信不立”。古人尚把它作為金科玉律來推崇,可見誠信就如高山上的奇景,沙漠中的清泉,是很重要,很寶貴的。華夏五千年,中華民族生生不息,求的是誠信,昔有尾生抱柱而亡的執(zhí)著,關云長勇闖五關的忠誠;今有錢學森毅然歸國的堅定,蔡振華重振國球的誓言。誠信是生命的本色,是歷經千年而不變的生命本色。
然而今天,誠信這一美德卻被一些人逐步淡忘和遺失。在我們的生活中,仍然存在著種種違背誠信的現(xiàn)象:有人為了賺取更多的利潤,造假酒,賣假煙, “板藍根”能成“娃娃參”,“白醋”竟成“青霉素”,明星虛假代言、煙草企業(yè)冠名助學,“偷菜醫(yī)生”,“塌橋事件”、“樓歪歪”、“毒餐具”等等一時竄紅網絡,或許有人會把這些歸于市場調節(jié)的自發(fā)性,歸于法律規(guī)范、行業(yè)規(guī)范不夠健全,歸于國家有關部門監(jiān)管不力等等。然而,還有一點是我們不能忽視的,那就是 “誠信”的喪失。
且不說社會生活中的爾虞我詐,就在我們美麗的校園里也有著不和諧的音符:同學們,當你有抄襲作業(yè)動機的時候,當你有考試作弊企圖的時候,當你揀到別人財務準備占為己有的時候,當你撒謊騙人的時候;當你盜用老師的名義自批假條,來欺騙家長老師的時候……也許你會說,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到了做大事的時候,我自然會講誠信。殊不知,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時一點一滴的積累修養(yǎng)而成,在小事面前尚不能以誠信嚴格律己,何談大事?一種在小事中養(yǎng)成的慣性只會讓你在背離誠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我記得經濟學家茅于軾說過,誠信是在于量的,每個人都從自己開始改善信譽,形成量的積累,才能造成一個誠信的社會。是的,誠實守信,重在實踐,貴在積累。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去小惡而從善,積小善成大德,這是提高每一個人誠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誠信,是人的立身之本,處世之道,待人之德。誠信是一扇窗,擦亮了它就會讓人看到真,善,美的心靈,校園的建設需要誠信,人類的發(fā)展需要誠信,就讓我們從現(xiàn)在做起,從自己做起,讓我們帶著誠信上路,相信將來有一天,誠信也如同空氣一樣,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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