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7篇)
2023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7篇)
合同關系劃分的主要意義在于確定旅行社在不同類型合同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旦發(fā)生糾紛,旅行社是否應該承擔責任,責任的大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歡迎大家來閱讀。
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精選篇1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行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guī)定在報名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①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②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無故退團,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yè)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損失費等)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與團體人數(shù)[注:團隊人數(shù)以最終成行人數(shù)為準。]
日程[注:該幾項目是旅游合同的重點,均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附于該合同之后。]
線路與主要景點
交通工具及標準
用餐標準
住宿標準
購物娛樂安排
保險金額[注:出境、入境30萬,境內10萬,一日游3萬。詳情請瀏覽旅游保險]
預付款數(shù)目[自定]
導游服務[注:一般注明有幾名導游隨團服務。]
應交納團費總額
甲方退團或已方取消組團隊計劃的賠償方式及金額[自定]
特別說明[注:這里應該注明“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需要說明的也可以在這里寫出。]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乙方在業(yè)務宣傳手冊、店堂公告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guī)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的安全,乙方應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團報價中含此保險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須負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的標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guī)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③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份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④質量問題的發(fā)生,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檢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簽章)乙方簽字:______(簽章)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精選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fā)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lián)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旅游行程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shù)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shù)之內)
出發(fā)、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qū))及主要旅游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shù)/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jīng)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xù)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lián)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jù),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jīng)就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xiàn)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fā)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精選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jīng)營者。《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住所或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jīng)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xiàn)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旅游經(jīng)營者組團不成的,經(jīng)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jīng)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jīng)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jīng)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jīng)營者出現(xiàn)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jīng)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jīng)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jīng)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jù)。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jiān)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jīng)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yè)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jīng)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jīng)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jīng)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jīng)營者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jīng)營者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341818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527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332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電話:025-663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消費者協(xié)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 協(xié)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jīng)營者)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guī)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 (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 ,人數(shù) (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 ,人數(shù)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shù)內)
出發(fā)、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shù)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shù)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jīng)就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jù)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zhí)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jiān)督所、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協(xié)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經(jīng)辦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精選篇4
甲方(組團旅行社):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
經(jīng)平等友好協(xié)商,雙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組織的國內游團隊,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組團地接業(yè)務而往來的電子信息及傳真件屬于本協(xié)議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 甲方按計劃將組織成行的旅游團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標準和行程安排,為旅游團安排旅行游覽活動。
第三條甲方應在旅游團出發(fā)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預報計劃;乙方接到甲方預報計劃之日起2天內予以確認,并將相關費用以單列的形式提供給甲方,如住宿、餐飲、門票、交通等費用。甲方旅游團出發(fā)之日3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確認下列資料:接待標準、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單、所需房間數(shù)、航班(車次、船次)。甲方增加團隊,應在出發(fā)前提前3天將資料報乙方,由乙方按計劃落實各旅游服務項目。
第四條在旅游團游程結束后,乙方應于一個月內把團隊結算單原件蓋章后寄給甲方,甲方核對無誤后,在7個工作日內將團款結清。乙方在收到團款后的7個工作日內將發(fā)票寄給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將順延下一團隊的團費支付。團隊團款的結算不超過三個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團款結算滯后,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團行程延誤、更改、取消所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接待標準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團提供服務,乙方應當將低于服務標準的費用差額退還甲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經(jīng)濟損失。如因乙方原因變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標準等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必須委派持有導游證的導游人員提供服務。
乙方導游不得強迫或誘導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約定的商店購物或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延長購物時間。乙方導游不得誘導旅游者涉足黃賭毒場所,不得強迫或誘導旅游者參加非旅游合同約定的自費項目。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高度重視旅游者安全。
乙方應保證交通、住宿、餐飲、景區(qū)等服務供應商具有合法資格、資質(由甲方直接采購的服務供應商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旅游團搭乘飛機、輪船、汽車或在飯店、餐廳等各項旅游設施(區(qū))中受到損害,如不屬乙方責任,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處理;如屬乙方責任,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委托范圍內向旅游者兌現(xiàn)甲方的服務承諾,發(fā)生意外情況、質量問題或旅游者投訴時主動、及時處理,并向甲方報告,因此出現(xiàn)取消行程、機票、酒店等情況的,事后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退賠差額。
第九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協(xié)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如有必要應當及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因不可抗力造成行程變更所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糾紛或一方違約,應積極采取措施補救并防止損失擴大,如措施得當,減輕或避免了守約方的損失,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可協(xié)商減免違約方責任,協(xié)商不成,選擇其中之一(選中項打√,不選項打╳):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2、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補充,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如有效期屆滿雙方未簽訂新合同并繼續(xù)有業(yè)務往來的,本合同延續(xù)有效。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精選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24小時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chǎn)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chǎn)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chǎn)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chǎn)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fā)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fā)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lián)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1.內容
(1)團號: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3)境外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shù)之內);出發(fā)、返回地點:_________;出發(fā)、返回地點:_________;時間:_________
(4)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數(shù)、標準:_________
(7)購物次數(shù)、內容:_________
(8)娛樂次數(shù)、內容:_________
(9)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
(10)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jīng)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chǎn)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chǎn)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guī)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jīng)濟損失。
(2)乙方旅游產(chǎn)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xù)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4)因乙方違規(guī)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產(chǎn)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lián)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jù),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3)本合同雙方已經(jīng)就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xiàn)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fā)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游客須知
尊敬的游客:
歡迎您參加出境旅游!依據(jù)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您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_________旅游局
一、您的權利
1.您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jīng)營制度,因此,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經(jīng)營許可證明,并與旅行社協(xié)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qū))的旅行須知,提供旅行杜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接待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3.您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要求旅行社為您辦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出境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旅行游覽,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杜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xié)調處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旅游管理當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計劃購物,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拒絕旅行社的強迫購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您有權拒絕旅行社、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導游通過組織自費項目獲取利潤,損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獲得賠償?shù)臋嗬?。在出境旅游活動過程中,旅行社未經(jīng)旅行團同意,擅自變更、取消、減少或增加旅游項目,強迫購物、參加自費項目,未履行合同義務給您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您有權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獲得賠償。
8.您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游者的人格尊嚴不受損害,民族風俗習慣應當?shù)玫阶鹬?,這是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當您在選擇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動中,您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到損害,您有權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您有權檢舉;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游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您有權將組團社發(fā)給您的征求意見表,寄給組團社所在地的省級旅游部門,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
二、您的義務
1.您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您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您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權和。
3.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服從旅游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非法滯留不歸。
4.您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jīng)旅行社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您應當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法律,尊重當?shù)氐拿褡屣L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系的行為。
6.您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7.您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了解旅行社的運營程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關票據(jù)、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jù)、索賠證
9.您所攜帶的行李物品,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攜帶貨幣出境,外幣不得超過__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人民幣不得超過6000元。不準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精選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jīng)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jīng)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jīng)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shù)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jīng)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jīng)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和同轉讓]
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jīng)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jīng)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跟團旅游服務合同證明(精選)精選篇7
基本信息:
旅游者姓名:__
共(x)人
團號:__
出發(fā)時間:__
出發(fā)地點:__
返回地點:__
行程安排:__
空調車安排:__
座位號:__
行程景點及線路:__
午(晚)餐標準:__
其他:
1、無指定購物安排、無自費項目
2、無醫(yī)療咨詢
旅游費用:
成人 人× 元/人+兒童 人× 元/人= 元。含:景點第一道門票、午(晚)餐費、往返車費、導游服務費、 ;不含: .
保險:
自愿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 人× 元/人= 元。
補充約定:
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閱讀并認可背書合同條款。
旅游者(簽約代表)簽章:
旅行社簽章: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經(jīng)辦人:
簽約時間: 電話: 傳真:
合同事項:
1、旅行社義務:
(1)應當在簽約前向旅游者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如實告知有關旅游行程、餐飲、車輛、購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實情況。
(2)應當按照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保證服務不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并不得指定購物、安排自費項目或醫(yī)療咨詢;除約定費用或為滿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未經(jīng)旅游者書面同意,不得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2、旅游者義務:
(1)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全額支付旅游費用。
(2)應當與旅行社互相協(xié)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動,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約定的團隊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并應當遵守國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關規(guī)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3、旅游者退團:
旅游者在出發(fā)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全額返還旅游費用;旅游者在上述時間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地點集合出發(fā)又未能中途加入的,旅行社可以在扣除20%的違約金后返還剩余旅游費用。
4、旅行社取消:
旅行社可以在出發(fā)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應當全額返還旅游費用。旅行社在上述時間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除全額返還旅游費用外,還應當按照2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旅行社責任:
(1)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或旅行社責任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賠償。
(2)擅自指定購物、安排自費項目或醫(yī)療咨詢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的5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3)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或接受醫(yī)療咨詢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滯留期間食宿費、返回出發(fā)點交通費等實際損失,并按照旅游費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6、旅游者責任:
(1)因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chǎn)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可以不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未按照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
7、意外事件及第三方過錯:
對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chǎn)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xié)助旅游者解決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8、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爭議,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或向旅游質監(jiān)所、消費者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xié)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