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種植租賃合同(2)
2、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關政策及合同條款,依法種植經營。
(2)、租賃期間承擔所有渠道、樹木、道路、輸水建筑物的管護維修,確保完好。
(3)、所租土地只限于種植各類蔬菜、水果,不允許搞任何建筑物。
六、雙方義務
1、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的項目建設,確需征用收回本片土地,雙方都應服從大局,自行解除租賃合同。
2、租賃使用土地期間如遇基本農田建設,乙方必須遵守政府安排,承擔要求土地經營者承擔的相應義務。
七、約定
1、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可以視情不繳納租賃費或少交租賃費。
2、甲方如出現干擾乙方正常經營活動或因協(xié)調不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要視情進行賠償。
3、乙方如違法經營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4、乙方租賃期間如不履行各類設施維護責任,要視情向甲方繳納相應的維護費,由甲方負責維護。
5、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土地種植租賃合同范文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yè)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tǒng)陳舊的農業(yè)耕作形式,甲方與村民協(xié)商,村民們都同意將自己所有的二輪承包田(兩補資金仍由農戶享受)租給乙方,用于蔬菜的種植。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愿將位于劉河鎮(zhèn)曹廟村四組農戶村委會旁的二輪延包田30畝農承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yè)種植。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三年,自20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380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11400元。
2.每年12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fā)利用進行監(jiān)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xié)助乙方進行農業(yè)高新技術的開發(fā)、宣傳、褒獎、應用。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fā)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所有權。
3.所種植的項目如有國家的優(yōu)惠政策歸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書面協(xié)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fā)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fā)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xù)承包,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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