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供貨合同
供貨是價格實現自身功能時對市場經濟運行所產生的效果,那么標準供貨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標準供貨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標準供貨合同范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供需雙方平等協商,簽訂 公司產品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供方為需方提供產品(型號、數量及價格見貨物清單)。
二、需方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定金和貨款。
三、交貨期限:在需方已經按合同要求如期交付貨款的條件下,供方應于接到需方的書面發(fā)貨通知后 10 日之內向需方交付合同所列貨物,具體發(fā)貨數量按需方通知為準。
四、交貨方式:(第二種)
1、需方自提;
2、供方代辦托運:目的地:托運方式:
3、其他: 第一批供前期安裝的產品,在收到第一批產品款后乙方再將第二批次的產品發(fā)至甲方工地,在收到第二批次款后發(fā)送第三批次產品。
五、供方將貨物交付給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員、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為其服務的人員或機構、第一承運人),即完成交付。
六、需方收到貨物后應對貨物品種、型號、數量等按合同和裝箱單進行核查,發(fā)現不符應在到貨后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無書面通知的,視為無異議。
七、付款條件及期限: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合同價30%的定金,甲方在收到貨物后依據所收到貨物的60%支付貨款,產品調試開通正常運行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出質保金外的所有貨款余額(支付到為總貨款97%,余額的3%為產品質保金)。質保期滿后14個工作日,付清3%的質保金。(系統(tǒng)安裝調試開通后一個月內,甲方不申請消防驗收則視為已經驗收合格)
八、付款方式:
支票或匯款至供方開戶行:帳號:
九、關于現金支付的特別約定:需方不得向供方雇員支付現金或者以供方雇員為收款人開具現金支票。
十、供方所提供的產品應該符合國家對該貨物的質量標準,且能滿足當地消防部門對消防設備驗收的要求;貨物的質量保證期分為二種:屬我公司生產的享有二年保修服務;屬我公司外購的配套產品享有一年保修服務;保修期為發(fā)貨之日。在質量保證期內,供方負責對所提供產品進行免費維修,質量保證期滿后負責有償服務。
十一、供方提供的產品在交貨時能符合以上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貨;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過的零星貨物,允許退貨,但應以退貨當日的價格結算(退貨期限:廣東省內一個月,其他省市三個月)。
十二、因為不可歸咎于供方產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壞,由需方承擔責任,維修按實際收費。
十三、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義務的,對方有權暫不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或者不作為持續(xù)30天以上,則無過錯有權主張終止合同。
十四、解決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用法律解決 十五、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在使用產品時,如遇到技術問題及系統(tǒng)運行過程中出現故障無無法排出,乙方先給以電話協助解決,如電話協助無效則在3個工作日內排除工作人員協助處理(注:此項服務如由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為免費服務,如因人為因素或其它問非產品問題導致損壞,我公司服務為有償服務)。
十六、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所有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供貨合同范文2
甲 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甲方同意購買,乙方同意出售下述主要產品:
1. 合同價款:
金額合計:¥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 付款:
2.1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電匯預付合同總價款的 %;貨物交付承運人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的剩余價款。
2.2 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向乙方以下指定帳號支付: 乙方人民幣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北京市公司名稱: 北京 技術有限公司
3.交貨時間:
3.1 收到全部貨款后 天內交貨
3.2 如甲方不能按時接貨,乙方將為甲方保留貨物 天,再逾期則供貨時間乙方不予保證。
4. 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 交貨地點為乙方所在地,運輸方式為EMS。
5.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自貨物交付承運人時起,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即轉移于甲方,但在甲方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全部貨款之前,貨物的所有權仍屬于乙方。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6. 包裝:
6.1 產品包裝: 除附件、配件外,乙方提供的其它貴重貨物均以硬紙板盒為產品外包裝。
6.2 運輸包裝: 乙方按慣例提供能防一般碰撞的紙板箱。若甲方對運輸包裝有特殊要求,應在運輸前以文字的形式向乙方提出,并承諾交付相應的包裝費用,乙方即可代為辦理.
7.保質期:
7.1 乙方擔保所提供的貨物達到乙方在產品說明書上承諾的技術要求,乙方對貨物的保修期為交貨后12個月。在保修期內,乙方對與上述擔保不符的貨物可進行免費維修或調換,甲方承擔把貨物由甲方寄到乙方的運費,乙方承擔把貨物返回甲方的費用。
7.2 上述擔保不包括由于使用不當、不慎、事故或濫用所造成的損壞。
8. 驗收:
8.1 驗收是指完成了系統(tǒng)的試運行和可靠性驗證,此時應由甲方向乙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8.2 甲方應在收到本合同貨物之日起 日內進行驗收。如發(fā)現貨物由于乙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范時,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備忘錄,并以此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或更換或索賠的依據。驗收期滿如雙方未簽署前述備忘錄,即視為驗收合格。
8.3 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滿 日,甲方未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即視為乙方提供的貨物符合本合同之規(guī)定。
9. 不可抗力:
若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受到戰(zhàn)爭、臺風、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需擔負任何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如果本合同的交貨期因上述任何原因延期超過一百二十(120)天,甲方或乙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10. 違約責任和違約金支付: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或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未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部分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