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園承包經營合同
果園承包經營合同
目前,集體果園承包經營有很多方式,那么對于果園承包經營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果園承包經營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果園承包經營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乙方為搞活經濟、發(fā)家致富,有意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大塘埠鎮(zhèn)和豐村老屋里組板尾的26.57畝自有果園,乙方承包期間,享有果園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并每年向甲方交付約定的承包費,現(xiàn)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承包對象:26.57畝果園及園內生產基礎設施。
二、承包時間:自農歷2010年9月11起至2020年9月10止。承包期間甲方對外轉讓該果園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承包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包權。
三、承包費用:以現(xiàn)金方式向甲方每年交付承包費貳萬元整,其中每年農歷六月底付壹萬元,剩余壹萬元于農歷十月底付清。逾期交付,每超過一天支付滯納金500元整。逾期一個月仍不交付,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果園經營權,乙方仍須交付相應時間的承包費和滯納金,并向甲方給付違約金拾萬元整。為保護果樹,乙方每年施壯果肥及冬肥時,有義務通知甲方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施肥,株平施花生麩不少于10斤。乙方每年須育新苗50株以上,一有黃化樹、病蟲嚴重的樹及不掛果樹要及時補種,不能浪費土地。
四、違約責任:乙方承包期間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故收回承包權,須賠償乙方損失拾萬元整。乙方無故毀約的,必須賠償甲方損失拾萬元整,并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及滯納金。除遇到當?shù)仄毡樾缘?、非人力所能避免的,如臺風、大凍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性風險外(不包括干旱),其他風險概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災害性氣候風險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旦發(fā)生且造成巨大損失,即比上年產量減少60%以上時,甲方只能向乙方收取約定承包費的50%。
五、乙方必須善意履行合同,精心管理果樹,如因管理經營不善造成30%以上果樹老化、黃化、減產嚴重時,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按當時當?shù)厥⒐麡涞氖袌鰞r格予以賠償。
六、未盡事宜,可以補充協(xié)議。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依雙方約定,無約定依當?shù)毓麍@承包慣例,無慣例的依公平、誠信原則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見證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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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園承包經營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為了園藝場可持續(xù)發(fā)展,,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園藝場的面積及位臵準)。
二、承包期限
12 月 30
12 月 30
三、承包金額及交款方式
園藝場承包款共計 元,本協(xié)調簽訂之日乙方須一次性付給甲方前十年租金人民幣 元整,2023年12月25前付清后十年承包款人民幣 元整。
四、財產的維修及保管、新建
現(xiàn)有的住房、豬舍及一切財產,無償給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使用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乙方需要新建建筑和設施,或者改變甲方物品的用途,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在園藝場范圍內新建設施,乙方無權干涉;甲方如因新建設施需砍伐桔樹,則甲方以每棵十元賠付給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園藝場、園藝場內房屋建筑及其他資產擁有所有權。
(二)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jiān)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三)鑒于現(xiàn)園藝場桔樹栽種比較密,乙方若要間伐或移栽,需經甲方同意,由甲方指派人員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實施。
(四)維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承包期內若發(fā)生山林權屬爭議由甲方協(xié)調解決,因權屬糾紛影響乙方生產并造成乙方經濟損失,該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承包園藝場和甲方提供其他資產的使用權。
(二)享有園藝場的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
(三)對承包經營的園藝場經甲方同意可轉包或轉租。
(四)必須加強園藝場的管理,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按技術要求管理桔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甲方提供的其他資產負責保養(yǎng)和維修。
(五)按時交付承包款。
(六)承包期內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須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園藝場的桔樹品質提升及桔園科學化管理。
(八)承包期內,桔樹行間允許種植不影響果樹生長的農作物,不允許種植高桿作物。對老齡果樹更新、砍伐必須經甲方同意。
七、雙方合同的其他事項
(一)如遇征地,征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二)園藝場內桔樹株數(shù),在合同簽訂時由甲方派人到現(xiàn)場清點,并以清點數(shù)為準,如桔樹正常死亡,乙方要在次年3月份以前補栽齊。
(三)如承包合同期未滿,甲方因建設和發(fā)展的需要,需提前收回園藝場經營權,乙方以實際承包年限交付承包款,另甲方一次性賠償違約金陸仟元給乙方;如乙方不正常履行合同,已交承包款甲方不予退還并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四)承包期滿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果樹及財產乙方應如數(shù)歸還,如有破損則由乙方折價賠償;乙方自臵的其它財產須在半個月內自行處臵,逾期無償歸甲方所有。
(五)、如發(fā)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全縣桔樹死亡面積60%以上),本承包合同自動結束,承包款以實際承包年限交付;若全縣桔樹死亡面積在60%以下,乙方應在次年3月份以前補栽齊桔樹數(sh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承包款不予退還。
八、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條款,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款,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自行終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重新發(fā)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承包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