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轉租合同模板(2)
房屋租賃轉租合同范文三
轉出租方(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受轉租方(乙方兩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證件類型及編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甲方依法承租的坐落于北京市 區(qū) 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 主臥 (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米,其他公共區(qū)域如客廳,廚房,衛(wèi)生間等乙方均有權利使用。
二、租賃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租賃合同。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的用途為 居住 ,乙方承諾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報經(jīng)有關部門核準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共計 12 個月。房屋租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租賃合同的租期。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nèi),乙方需繼續(xù)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 30 天向甲方提出續(xù)租(書面/口頭)要求,經(jīng)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2. 租金支付時間,首付租金時間為2012年 12 月 28 日,此款2013 年 1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租金以及履約保證金(后有說明),減去定金800元后共計 元。 首付房租款后,乙方約定交付甲方以后房租的具體時間為:
2013 年 3 月 25 日前,乙方交付 2013 年 4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租金,共計 元。 2013 年 6 月 25 日前,乙方交付 2013 年 7月 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租金,共計 元。 2013 年 9 月 25 日前,乙方交付 2013 年 10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租金,共計 元
3.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乙方按時將租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到乙方的銀行賬戶,乙方的銀行賬戶為 中國 銀行,賬號:
五、其它費用和履約保證金
1、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根據(jù)乙方實際使用量,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向乙方收取水、電、煤氣費用,每次支付的水、電、氣費。水、電、氣費的標準,甲方有權根據(jù)政府的相關調整需要進行調整,但應書面通知乙方,從通知到達乙方的次日起,雙方按調整后的標準結算。
3、乙方對產(chǎn)生的生活垃圾自行處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本合同終止,乙方結清各種費用和款項后,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內(nèi)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tài)。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yǎng)護的,應提前10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yǎng)護、維修而產(chǎn)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guī)定需經(jīng)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jīng)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口頭或書面通知甲方。
八、房屋返還時的狀態(tài)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jīng)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xù)。
2、合同終止后,乙方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不可拆除,應維持原狀,無經(jīng)濟補償問題。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各項費用,需要提前3天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可延遲交費時間,但延長日期最長不得超過5日。
2、乙方裝修、改造損害房屋主體或承重結構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乙方裝修、改造有損甲方其它利益,經(jīng)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未在 5 日內(nèi)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租賃期內(nèi),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45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以及履約保證金。
4、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或擅自將房屋轉租或允許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擅自設立廣告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責令乙方立即改正,或強制乙方立即改正,或替代乙方完成改正行為,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 2個月房屋租金的違約金。
6、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未能如期騰出并返還房屋,視為其放棄存放于房屋內(nèi)的財物和門鎖的所有權,甲方可任意處臵,可強制打開房屋門鎖,更換門鎖,將乙方放臵于房屋內(nèi)的財物搬出或留臵。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合同期內(nèi)如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事件、政府行為、國家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雙方均有義務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zhí) 份,乙方兩人各執(zhí)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
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協(xié)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協(xié)議由雙方簽章,乙方支付甲方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轉出租人(甲方): 受轉租人(乙方):
聯(lián)系方式(電話): 聯(lián)系方式(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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