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合同書(2)
建筑承包合同書范文3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甲方2000年1月10日的工程招標函和乙方2000年1月10日中標的投標書,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綜合樓
二、工程地址:長株潭大市場
三、工程概況:磚混結構七層,建筑面積7406平方米(結算時按實計算)
四、工程項目批準單位:湘潭市計劃委員會
批準文號:潭計基(2000)218號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承包范圍和內容:
1.按湘潭市勘測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紙,包括土建、水電、避雷、室內消防及化糞系統(tǒng)?;A超深一次性包干。
2.辦理建筑工程規(guī)定辦理的所有手續(xù)(投資項目立項、地質勘測、圖紙設計在外),辦理房屋每戶產權證。
七、承包造價:按233.7萬中標價包干
施工準備
一、甲方
1.2000年2月8日前負責做好建筑物施工現(xiàn)場水源、電源(包括水表、配電板的安裝)和運輸?shù)缆返慕油ú⒕S修,拆遷處理現(xiàn)場內民房和障礙物(包括架空或隱蔽),以及負責±300毫米以上的基地平整,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2.合同簽訂后提交建筑工許可證:由乙方辦理。
3.合同簽訂后5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筑施工圖捌份,施工技術資料 份:
4.組織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交底會審。
5.甲方委派賀澤東、趙紅霞為現(xiàn)場代表,對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隱蔽工程、負責簽證,核實工程量及進度報表以及負責甲方應該承擔的有關事宜。
二、乙方
1.負責施工區(qū)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完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送甲方會簽;
4.乙方委派劉炳坤為現(xiàn)場代表,負責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進度報表以及負責乙方應該承擔的有關事宜。
工程期限
一、根據(jù)招標函的要求和投票書的承諾,工程總工期為240天(日歷天)自2000年2月10日開工至2001年6月20日竣工驗收。(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二、如遇特殊情況(按湘工商合字[1993]第20號發(fā)布的合同示范本第三條規(guī)定)經甲方現(xiàn)場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工程質量與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竣工質量按投標書要求為:合格等級。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fā)的建筑工程規(guī)范、規(guī)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凡用于工程(包括特殊情況下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提供質量合格證,并經檢測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fā)正式書面通知和甲方派駐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駐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單24小時之內進行檢查;
3.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造甲方派駐代表(或監(jiān)理工程師)和有關部門,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或監(jiān)理單位),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甲方、建筑管理部門、設計單位共同研究并經簽證后實施;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規(guī)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驗收之日算起。 土建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屋面保修五年。
竣工驗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二套。
四、乙方應該按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應予積極配合,施工中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其它責任事故由責任人負責。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文件施工,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設計變更通知單和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二日內,甲方支付人民幣15萬元給乙方辦理報建手續(xù)和施工準備。
二、工程進度款支付:基礎工程竣工前,乙方所進場的建筑材料費用憑驗收單或發(fā)票,一律由甲方支付,基礎工程驗收后,甲方支付進度款10萬元,完成三層主體后甲方支付建安總價的60%主體完成后付足建安總價80%,工程竣工驗收后五天內付足建安總價95%,乙方將鑰匙、竣工資料、房屋產權證交給甲方時付足建安總價98%,其余2%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土建保修期滿時一次付清。
三、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二十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七天內審查完畢,如有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可提請造價管理部門審定。
四、下列情況工程價款必須調整:
1.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其結算按94定額直接費進行結算。
2.人力不可抗拒而發(fā)生的自然性災害。
獎罰條件
一、工期
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獎不罰,延誤竣工,每延誤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造價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累計獎罰款總額不得超過建安總價的3‰。
二、簽訂合同后,甲方因國家計劃調整,引起不能繼續(xù)施工履行合同時,應向乙方支付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其它原因停緩建,除向乙方支付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外,還應向乙方持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三、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后,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的違約金。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人合同規(guī)定,定協(xié)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一、向湘潭市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則
一、合同補充條款:
部分材料質量乙方必須按要求采購:
1.鋁合金用“振升”牌1.2mm厚銀白色鋁材;
2.水泥用市水泥廠或湘鋼水泥廠生產的水泥;
3.鋼材:I級鋼用湘鋼材,II級鋼用鏈鋼材;
4.電線用電纜廠生產的銅芯線;
5.開關、插座用“鴻雁”牌的;
6.防滑磚、瓷片用一級瓷片。
二、本合同一式捌份,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商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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