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鍋爐承包合同范本
燃煤鍋爐承包合同范本
燃煤鍋爐是指燃料燃燒的煤,煤炭熱量經(jīng)轉化后,產(chǎn)生蒸汽或者變成熱水,燃煤鍋爐承包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燃煤鍋爐承包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燃煤鍋爐承包合同范文一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就******的供熱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合同承包年限為期半年,承包時間:自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止。
第二條、 具體內(nèi)容:
1、 承包價格,包括兩部分第一是乙方自行向******營區(qū)供暖戶每平方米收取35元取暖費;第二是******在供暖期內(nèi)補給乙方人民幣30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2、 乙方享受補貼后然料費、水電費、爐鍋檢驗費,鍋爐水垢清洗費、煙道除塵費、勞保費、稅費、鍋爐工工資等都由乙方承擔。
3、 向供暖戶收取取暖費乙方可以自行組織時間和人員收取,******補貼部分在承包期內(nèi)分三次給付即2011年11月20日前付人民幣10萬元,2012年1月20日前付10萬元,2012年3月20前付人民幣10萬元。
4、 維護、保修服務:合同期內(nèi)乙方負責甲方鍋爐設備系統(tǒng)的保修、維護,如設備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nèi)通知乙方,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擴大,減少損失,確保鍋爐安全,有效的正常運行。
5、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供暖期內(nèi)乙方必須保證供暖戶室內(nèi)溫度達到18度,如因溫度上不去收不上來取暖費甲方蓋不負責;如因其他原因供暖戶不交取暖費甲方負責協(xié)調;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供暖期間鍋爐工所出現(xiàn)的一切安全責任、人損壞都由乙方負責。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承擔在合同過程中的防火、防盜等到安全責任,乙方建立鍋爐房各項管理制度,認真做好鍋爐運行各項參數(shù)的記錄。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款,導致停爐,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jīng)濟全同管理部門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1年10月20日 甲方負責人: 乙方簽字:
燃煤鍋爐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甲方鍋爐設備正常維修保養(yǎng),保障設備正確操作與安全運行,延長甲方鍋爐使用壽命,使用戶無后顧之憂,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甲方將鍋爐維保工作承包給乙方,特簽定本合同。
一、乙方給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內(nèi)容及方式:
合同期內(nèi),對甲方鍋爐進行兩次維保,并提供報告書,說明檢修、保養(yǎng)情況,以及設備現(xiàn)時狀態(tài)。檢修時重點解決以前鍋爐運行突出的故障現(xiàn)象,全面對燃燒機進行維修保養(yǎng)。達到甲方鍋爐設備全年正常運行之目的。具體包括:
1.對爐本體檢查維護:保溫材料檢查、隔熱材料檢查。
2.燃燒機機械部分檢查維護:傳動部分檢查、緊固部分檢查、風道系統(tǒng)檢查、葉輪及擋板部分檢查、供氣閥組檢查、密封檢查、風壓氣壓開關檢查,并對檢查出的故障或隱患進行維修,使設備正常運行。
3.燃燒機電器部分檢查、維護、調校:電機絕緣檢查、接觸器檢查、熱保護檢查、接線檢查、電離子棒功能檢查、電火變壓器檢查、點火電極檢查、伺服馬達檢查、檢漏功能檢查,并對檢查出的故障或隱患進行維修,使設備正常運行。
4.對燃燒機供油、氣系統(tǒng)和自動控制系統(tǒng)檢查維修。
5.鍋爐控制柜及控制電路的檢查維修。
6.鍋爐附機配件檢查維修包括:壓力調節(jié)器、浮筒式液位計、雙色水位計、板式水位計、水位計附帶旋塞閥。
7.以鍋爐附帶各種報警、保護功能檢查維修以保證其正常工作,其內(nèi)容包括:燃油、燃氣閥組檢漏功能,燃氣氣壓保護功能,油泵、油壓調校,火焰檢測熄火保護功能,風壓保護功能,高低水位報警保護功能,氣壓報警保護功能。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維保人員提供相應配套的水、電等便利條件;
2.提供機組相關的材料說明及管路設置情況;
3.對乙方維修人員服務質量進行監(jiān)督。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甲方的熱水機組進行維護保養(yǎng);
2.做好年度維修、保養(yǎng),確保機組正常運行;
3.定期(每月2次)對燃燒器三級過濾網(wǎng)進行清洗;
4.對水處理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檢修,對水質抽樣分析,檢驗;
5.定期對主機清洗,平時加藥、煮爐(本項單獨計費);
6.接受甲方對服務質量監(jiān)督、評價。以上條款采暖期間跟蹤服務。
7.保證以上服務全方位、優(yōu)質、高效、安全、及時、規(guī)范;
8.保證操作技術人員,所需更換零部件、材料優(yōu)先及時提供;
9.保證所更換的零部件性能良好,所更換零部件自更換之日起兩個采暖期內(nèi)包修;
10.保證接到報修電話后維修人員半個小時之內(nèi)到達,并開始維保工作。
11.保證在鍋爐停止運行后50天內(nèi)完成南院鍋爐系統(tǒng)所有保養(yǎng)工作(本地無配件,購買時間不計入)。
12.在非維修時間,保持供暖管網(wǎng)系統(tǒng)充水保養(yǎng)。
四、合同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鍋爐運行60日后七日內(nèi)付2000元,維保工作結束后七日內(nèi)付清余款。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書自2011年11月20日起開始執(zhí)行,至2012年4月10日終止。
七:違約責任
乙方如有違約,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幣從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違約,每次按50~200元人民幣在余款中增加。雙方均有訴訟的權利。
八、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之一方如將本合同提前終止或者延長,需提前二個月向對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間如遇地震、洪水、火災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條款時,本合同不生效,雙方均不承擔相關責任。
3.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
4.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