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寫辭職報告直接離開嗎?
辭職就是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jù)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辭職手續(xù)是不可避免的,公司給勞動者買了社保醫(yī)保,若因勞動者不辭職、不辦理離職手續(xù),公司可以不給勞動者辦理勞動減員,這樣勞動者另找了新工作,新單位將無法為你辦理社保醫(yī)保等。建議勞動者按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寫辭職信,并按公司的安排交接工作,違約金的問題與公司協(xié)商解決。如果公司依然扣勞動者錢,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辭職步驟: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nèi)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nèi)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準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xiàn)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并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后,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xù)
決定離職之后,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xù)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并將你的檔案轉(zhuǎn)出。另外還有你的養(yǎng)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轉(zhuǎn)移。假如你已經(jīng)找到了新單位,那么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系轉(zhuǎn)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yè)或者出國等等,那么就必須咨詢有關部門后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系的時候發(fā)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yè)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yè)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zhuǎn)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yè)務或經(jīng)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zhuǎn)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復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nèi)持續(xù)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