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的基礎知識
公文寫作的基礎知識
公文,全稱公務文書,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產(chǎn)生的,按照嚴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規(guī)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傳遞信息和記錄作用的載體。下文是最新公文寫作基礎知識,歡迎閱讀!
最新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特點
第一、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組織。
第二、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處理公務;公文具有行政機關賦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響力。
第三、公文具有規(guī)范的結構和格式,各種類型的公文都有明確規(guī)定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樣主要靠各種“約定俗成”的格式。
公文區(qū)別于其它文章的主要特點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于規(guī)范各式的文件。
最新公文寫作基礎知識:行文規(guī)則
(1)下行文規(guī)則
?、僬鞑块T依據(jù)部門職權可以互相行文和向下一級政府的相關業(yè)務部門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審批事項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級政府正式行文。
?、诓块T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jīng)協(xié)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應當責令糾正或撤銷。
?、凵霞墮C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應當抄送其另一上級機關。
?、芟蛳录墮C關或者本系統(tǒng)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直接上級機關。
(2)上行文規(guī)則
①“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需要同時送其他機關的,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級機關。
?、?ldquo;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垡话悴坏迷郊壵埵竞蛨蟾?。
?、艹霞墮C關負責人直接交辦的事項外,不得以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負責人報送“請示”、“意見”和“報告”。
⑤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
(3)聯(lián)合行文規(guī)則
?、偻壵?、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lián)合行文;
?、谡c同級黨委和軍隊機關可以聯(lián)合行文;
③政府部門與相應的黨組織和軍隊機關可以聯(lián)合行文;
?、苷块T與同級人民團體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yè)單位也可以聯(lián)合行文。
(4)其他行文規(guī)則
?、賹儆诓块T職權范圍的事務,應當由部門自行行文或聯(lián)合行文。聯(lián)合行文應明確主辦部門。須經(jīng)政府審批的事項,經(jīng)政府同意也可以部門行文,文中應注明經(jīng)政府同意。
?、趯儆谥鞴懿块T職權范圍內的具體問題,應當直接報送主管部門處理。
最新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種類
(一)命令(令)
適用于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shù)?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fā)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十)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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