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改錯題的題目
公文改錯題的題目
找出下列公文中的錯誤并說明理由,是公文考試中的題目之一。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收集了相關的公文改錯題題目,供大家參考!
公文改錯題真題
請把下面錯誤的地方改正過來。
請示報告
國務院:
現(xiàn)行設市標準,是1986年經國務院批準試行的。„„事實證明,應對一九八六年國務院批準試行的設市標準做以下調整:
(1)設立縣級市標準
①每平方公里約四百人的縣,達到下列指標,可設市撤縣: „„
經討論審議,提出26個縣為首批設市縣(名單附后)。 以上報告妥否,請批準各地試行。
民政部
2003年11月11日
附件:××縣„„
公文改錯題
(1)標題錯誤。
(2)年份表達不統(tǒng)一。
(3)“應對一九八六„„”語氣不對。 (4)分條列項的序號不規(guī)范。 (5)“每平方公里約„„”,語意含糊。 (6)報告中夾帶請示事項。
(7)“以上報告妥否”表達錯誤。 (8)附件在公文中位置不當。
有關公文改錯題的綜述
一、發(fā)文字號:
1、序號不能有虛位,即數(shù)字前不得有0,不得有“第”字樣
2、年號份號顛倒
3、年號使用的標點符號錯誤。
4.秘級錯誤。只有秘密機密,絕密字樣
5.絕密機密要有右上要有序號
6.一些上行文要有簽發(fā)人,簽發(fā)人和文號左右平行
二、標題部分:標題是由發(fā)文機關、事由、文種組成。
1.有的標題不全
2.有的文種不對,特別常見亂用‘公告’,還有“批復”成了“指示”,通知成了通告
3,有的批轉性公文不是法規(guī)條文仍用《》
4.公文種類共用,如“請示報告”
5.緊急的在標題中要體現(xiàn)出來
三、主送機關:
1.上行文多頭主送
2.有的是請示平級,越級請示;
3.有的是直接送單位而不送人(除非是領導個人交辦事項),但請示不可以直接給領導
4.有的主送機關未寫全,特別是簡要寫法要寫全,省市不分等,以及什么省,什么市。
5.主送機關名稱,即抬頭要頂格寫
6.必須要有的缺了收文機關
7.黨政不分,黨對政府部門下命令
四、正文:
1.有的是一文多事,見于請示;
2.有的正文引用發(fā)文不規(guī)范,如批復等,引用要先文件名,后文號;
3.有的正文數(shù)字該用阿拉伯數(shù)字,卻用漢字;
4.有的是用詞不當。“反映”成了“流言”,“發(fā)布”成了“散布”
5.標點符號。特別是序列,標準是一、(一)1.(1)
6.量詞。要有法定計量單位,如寸不適用
7.用英文無翻譯
8.表彰性通報無名單
9.請示報告送下級
10.平行文,上行文不禮貌,要用“貴局”,不能用“你局”
11.錯別字
12.用語或敘事違反公文要則如簡練明確等要素
13.一些公文要有聯(lián)系人,電話等
五、結尾:
1.有的結尾不合作者本意;
2.有的是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3.有的是表現(xiàn)在上行文語氣不尊。特別是上行文結尾催辦,請即批復等
六、一些人稱的用法
1.推薦名單表上要先寫人名,再寫單位,職稱等
2.主文中提到了某某人等,隨附名單要先列出某某人
七、抄送
請示未獲批準抄送下級。抄送兩字不能頂格,相對的主題詞頂格
八、附件
1.該標明附件卻未標出。
2.標明附件要在印章前(尚未找到明確根據(jù))
3.附件的順序和名稱
4.附件名稱后不用標點
九、發(fā)文機關(印章)與發(fā)文日期
1)標題上的發(fā)文機關與簽署(蓋章)的發(fā)文機關不對應。
2)混用漢字與阿拉伯數(shù)字,或直接用阿拉伯數(shù)字.
3)年月日不全
4)亂加字,如 年 月 日“發(fā)”
5)發(fā)文機關日期上下顛倒
6)印章沒有蓋或蓋錯地方或蓋反
7)沒有發(fā)文日期。
8)發(fā)文機關(印章)與發(fā)文日期位置左錯
9)發(fā)文時間不能超過發(fā)文機關
十、主題詞
1)沒有主題詞
2)太少或太多,3-5,不超7(尚未找到明確根據(jù))
十一.版式問題
重要公文制發(fā)單位只能是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