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決定書3篇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那么關于行政許可決定書又該怎么寫呢?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guī)硇姓S可決定書范文,供大家參考!
行政許可決定書范文一
申請許可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審查認定,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機關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的____事項,已符合法定的條件、標準?,F決定,準予該項行政許可,同時向你頒發(fā)、送達行政許可證件____________(自頒發(fā)、送達行政許可證件之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機關將依法對你所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包括檢驗、檢測)。屆時,你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印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申請經辦人__(簽名) 機關辦理人__(簽名)
送達人______(簽名) 被送達人____(簽名)
送達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行政許可決定書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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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核實,你(單位)取得的 ,屬于下列第 種情形:
1、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xù)的;
2、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
4、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5、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
6、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7、 ;
8、 ;
9、 ;
10、 ;
11、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注銷你(單位)行政許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日內持行政許可證件到本機關辦理有關手續(xù)。
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提起行政訴訟。本決定書一式二份,申請人、機關經辦人各執(zhí)一份。特此通知。
申請經辦人簽名: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年 月 日
行政許可決定書范文三
籌備組:
你們于年月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成立 ,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guī)定的條件。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決定同意成立登記 。登記證號湘社證字第 號,業(yè)務主管單位為 。
該會登記后,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接受我廳和業(yè)務主管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按時參加年度檢查,若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時到我廳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修改章程經核準后方能生效。
xx省民政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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