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在節(jié)假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資
加班早已不是一個稀奇的事物了,甚至有公司規(guī)定必須在崗的員工雙休日、節(jié)假日加班。那么,對于在試用期內的員工來說,在節(jié)假日加班有加班工資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試用期內在節(jié)假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資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試用期內在節(jié)假日加班有加班工資
按照相關的勞動法規(guī),公司讓員工們加班,不管是在雙休日加,還是節(jié)假日加班,都需要按規(guī)定支付額外的加班費。試用期內的員工雖然有其特殊性,但是在節(jié)假日內安排加班的,既然付出了勞動,就沒道理不給報酬,只不過試用期內的加班費有其自身的規(guī)定。
能夠明確的一點就是,試用期內在節(jié)假日加班是有加班工資的。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按照試用期日工資的3倍計算;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試用期日工資的2倍計算。從里面可以看出,試用期內的幾班規(guī)定基本上跟一般勞動者加班規(guī)定相同的,只不過是以試用期工資計算。
工資發(fā)放時,用人單位需按如下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1、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xié)議或合同規(guī)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3、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總的來說,實際中勞動者加班后的工資情況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若是用人單位不肯支付加班費的,勞動者有以下維權途徑
1、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
2、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
3、若經過仲裁還不服的,可以想法院起訴。
主張加班工資的,應就本人或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舉證,證據主要是考勤數據或其他安排加班的書面通知。工資數額情況,如個人工資由銀行代發(fā),應當提供銀行存折或者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發(fā)放清單或者歷史交易查詢清單。簽到表的復印件以及工資條等,都可以成為實際加班時間和工資發(fā)放中不含加班費的直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