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外籍教師的誤區(qū)
不可以隨便聘請外籍教師,一不小心你就違規(guī)了,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聘請外籍教師的誤區(qū)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聘請外籍教師的誤區(qū)
未具備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的教育培訓機構,在招生簡章中宣傳本機構開設外籍教師教學的課程,并聘請未辦理《外國專家證》的外國人來充當外籍教師從事外語教學工作。
未具備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的教育培訓機構,臨時聘請未辦理《外國專家證》的外國人來客串外籍教師,幫助本機構招生。
未具備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的教育培訓機構,從深圳、廣州等城市請來已辦理《外國專家證》的外籍教師開展外語教學活動。
具有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的教育培訓機構,聘請未辦理《外國專家證》的外國人從事外語教學工作。
聘請外籍教師需要的條件
外籍教師教學資格問題
根據(jù)國家外國專家局和廣東省外國專家局的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取得《聘請單位資格認可》證書開展外籍教師聘用工作時,應做好對擬聘用人員背景信息的核查工作,擬聘用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一是具有學士以上學位;二是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jīng)歷(其中語言教師應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jīng)歷);三是教授的語言應是其母語;四是身體健康;五是要遵守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聘用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無違法犯罪記錄,無不良行為。
確立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外籍教師辦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邀請確認函》。外籍教師聘憑以上證件到中國駐當?shù)厥?、領館(處)辦理來華工作簽證(“Z”簽證)。外籍教師持工作持證入境后30天內,用人單位須為聘用的外籍教師辦理《外國專家證》和外國人居留許可(工作)。
外籍教師兼職問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條,外國人未按照規(guī)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或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屬于非法就業(yè)。也即是說,外籍教師不得兼職。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此外,對非法就業(yè)外籍人員可以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因此,學校及培訓機構依法開展外籍教師聘請工作須具備四證:聘請單位資格認可、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專家證、外國人居留許可(工作)。
用人單位聘用資格問題
按照《關于印發(fā)<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辦理規(guī)定>等的通知》(外專發(fā)〔2004〕139號)、《廣東省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辦理規(guī)定》,凡擬聘請外國專家的單位,均須獲得“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并取得《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該證書是辦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邀請函電、外國專家證及在華居留手續(xù)的基本證明。
申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的單位,需具備如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經(jīng)過辦學或培訓資質認可;
(三)設有外國專家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專門機構,配備具有良好業(yè)務素質、熟知外國專家聘請、入出境、居留、管理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
(四)外國專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制度健全;
(五)具有聘請外國專家所需的工作條件、生活設施和安全保衛(wèi)能力;
(六)具有聘請外國專家所需的經(jīng)費保障。
新開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應運行一年以上,在教師、生源和教學秩序基本穩(wěn)定后,方可申辦資格認可手續(xù)。但正式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單位和專門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學校,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