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民事訴訟律師收費規(guī)定
聘請律師在訴訟案件中不可少,民事訴訟案件中請律師要多少錢,今天學習啦小編為你們介紹聘請民事訴訟律師上訴的費用是多少的內容,歡迎閱讀。
聘請民事訴訟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時收費
1、適用范圍:全部律師服務事項。
2、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3、上下浮動幅度:20%。
(二)計件收費
1、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
2、涉及財產: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萬元(含5萬元)以下的,免加收;5萬-10萬元(含10萬元)的,6%;10萬-50萬元(含50萬元),5%;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4%;1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3%;500萬-1000萬元(含1000萬元),2%;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1%;5000萬元以上:0.5%。
3、上下浮動幅度:20%。
聘請民事訴訟律師上訴誰承擔
若無特別說明,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而律師費需要聘請人自己出。因為在中國不是強制的律師代理,就是說國家認為可以不請律師,所以說這個律師費就不是必須得開支,所以法院一般對于類似請求一般不予支持。但是一些特殊案件,仍然可以請求對方負擔合理的律師費用。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民法通則》第119條規(guī)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guī)定: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 “關于印發(fā) 《關于民事案件審理的幾點具體意見》的通知中針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提出 “律師費在性質上屬于財產利益,原則上可作為損失。”
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實踐中,律師費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樣。比如:合肥一般不支持律師費,但上海支持。2005年的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下發(fā)《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賠償為處理事故產生的費用(如交通費、誤工費、取證費、律師費等)的,若該費用已實際發(fā)生,且為必須合理,可予支持。”
(二)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根據(jù)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其他如“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均屬約定不明確,可能不會得到關于律師費的支持,法院對此約定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fā)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jù)。但是支持的具體數(shù)量會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jù)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并非全部的費用。
民事訴訟律師代出庭
根據(jù)我國的民法規(guī)定,民事訴訟中請不請律師是個人自愿,法律沒有強制要求。請了律師的話,自己可以委托律師全權代理,自己無需出庭,當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沒有律師,是必須自己出庭的。只有一個例外,就是離婚類的案件,不管有沒有律師,雙方當事人都要出庭。
如果不涉及身份關系,律師可以全權代理,當事人可以不出庭。牽扯人身性如離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當事人出庭。
聘請民事訴訟律師收費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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