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和工作年限有什么關系
法律上規(guī)定了“員工如果連續(xù)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那么帶薪的年假是怎么規(guī)定的?和工作年限有沒有什么關系?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年假和工作年限有什么關系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年假和工作年限是否有關系
年休假享受資格和享受天數都和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有關。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的規(guī)定,員工只要符合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帶薪年休假。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復函,“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累計工作年限包括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注意:員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員工如果連續(xù)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是員工享受年休假的一個重大標志。
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計算,它是根據員工累計的工作年限為基礎。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計計算,而不是僅計算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如員工在參加工作之前(間)服兵役、作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xiāng)、在計劃經濟時期轉正前在轉正單位的臨時工工齡等均與參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綜合累計計算。
怎么確定帶薪年假的時間
享受年休假時間的基本規(guī)定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年限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其中“工齡不滿十年”不包括工齡已滿十年的情況,是指工齡已滿一年以上,九年以下(包括九年)的,享受五天的年休假。其中“工齡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同樣不包括工齡已滿二十年的情況,是指工齡已滿十年(包括十年)以上,十九年以下(包括十九年)的,享受十天的年休假。
如果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集體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相關制度規(guī)定的年休假天數高于上述標準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規(guī)定給予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爭議是勞動爭議中較為常見的問題,很多企業(yè)沒有安排勞動者在職期間休年假,也未能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而勞動者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往往也敢怒不敢言。如果勞動者就年休假問題與用人單位發(fā)生了糾紛,其實此時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解決的,這樣也能夠比較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
休帶薪年假的工資待遇
(1)帶薪休假工資
帶薪年休假,顧名思義,在帶薪年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這里比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實行績效工資制職工的正常工資。對于這些員工應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
(2)應休未休的處理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就意味著即便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對于職工離職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行政部門可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單位除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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