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州的底薪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
經常加班的人加班費是他們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吧,加班就是指在政策是的工作時間之外的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稱為加班,那在廣州的底薪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8年廣州的底薪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廣州的底薪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
日工資等于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整年平均,約21.75天)。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以此為例,日工資約71元。初一到初三是法定節(jié)假日(三倍基本工資計算),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為213元(71×300%);除夕和春節(jié)后三天加班(加班費雙倍基本工資),每天至少142(71×200%)元。假設7天加班,最低能賺1207元。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不能按底薪算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些企業(yè)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倍數來支付加班費,但是卻在計算基數做手腳。例如:員工正常是月薪5千,卻只按1500元的底薪作為計算基數,這可差很遠啊!不過不用擔心,勞動法對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有嚴格的規(guī)定的。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fā)<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guī)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yè),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yè)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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