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給加班費改補休可不可以拒絕
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職工在休息日加班的是可以不給加班費補休代替的,但職工能不能拒絕加班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加班不給加班費改補休可不可以拒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加班不給加班費改補休能否拒絕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但是,律師認為在下列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勞動者不得拒絕:
⒈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⒉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吃诜ǘü?jié)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xù)生產、運輸或者營業(yè)的;
?、幢仨毨梅ǘü?jié)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的;
?、禐橥瓿蓢谰o急任務的;
⒍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贩伞⑿姓ㄒ?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不能拒絕的加班情形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解釋,以下四種情形,職工不得拒絕延長工作時間:
1、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比如“非典時期”需要生產大量口罩,紡織工廠的職工就應當聽從指揮,有必要犧牲個人時間加班加點生產口罩,一切以人民利益為重。
2、必須利用法定節(jié)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的。
3、生產設備、交通運輸路線、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內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yè)、供銷企業(yè)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在上述幾種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以不受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職工加班費的計算規(guī)定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A、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B、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目前,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以某職工月崗位應得的工資750元計算,日工資標準約為35.85元,小時工資約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元×300%×8小時=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200%×16小時=143.36元。如果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未能按照有關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可向各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舉報投訴。
勞動者在不同時間段加班的,其能夠獲得的加班工資是不同的,這主要是因為具體的加班工資給付標準不同,同時每個勞動者的本人工資也是不一樣的。在平時加班的,加班工資為本人工資的150%,周末加班的為本人工資的200%,要是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話,則為本人工資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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