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勞動法底薪加班費是有多少
勞動法的加班費規(guī)定一直都是職工比較關心的問題,那加班費規(guī)定有多少呢?惠州的加班費是怎么計算?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惠州勞動法底薪加班費是有多少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惠州勞動法底薪加班費多少
根據(jù)《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jù)《勞動法》第44條的規(guī)定加班工資是以工資作為計算基數(shù)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首先要了解工資是由哪幾部分構成的。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第4條規(guī)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根據(jù)這個規(guī)定工資的基數(shù)應該包括各種形式的工資、獎金和補貼,比如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級別工資、超產獎、年終獎、全勤獎以及飯貼和交通補貼等項目。計算加班工資的時候這些項目都應該累加起來。
惠州勞動法的加班費計算
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jù)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實行其他工資制的,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加點的,分別按150%、200%、300%支付工資。
經(jīng)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200%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勞動者在休息日和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的,如用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安排其同等時間補休的,不再發(fā)給加班加點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
惠州計件工資制的加班費規(guī)定
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計件工資制是指按照合格產品的數(shù)量和預先規(guī)定的計件單位來計算的工資制度。它不直接用勞動時間來計量勞動報酬,而是用一定時間內的勞動成果(含實物和服務)來計算勞動報酬。
有網(wǎng)民認為,計件工資制度下不存在加班工資,勞動者根據(jù)自己的工作量實行多勞多得,這種說法值得質疑。計件工作狀態(tài)只是工資報酬方式的改變,并不改變工作時間的標準。按照我國相關勞動法律的規(guī)定,我國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超過40小時的勞動就應該屬于加班。
根據(jù)《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渡虾J衅髽I(yè)工資支付辦法》規(guī)定,“依法安排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相應調整計件單價。”我們可以看出,這里也間接肯定了加班事實的存在。所以一般認為,當員工在完成了計件定額后,用人單位又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其工作的,可以認定加班事實的存在。
由于每個計件制企業(yè)對計件單價是有自主制定權的,因此對于加班工資也可以以“超額計件單價”的形式來支付。“超額計件單價”因每個企業(yè)具體規(guī)定的不同而不同,其支付比例也可以不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計件工資制下的加班工資計算標準應與計時工資制下的加班工資計算標準相同,至少它的比例應該一致。也就是按照加班時段的不同,分別提高1.5至3倍的計件單價。
《上海市企業(yè)工資支付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指出,“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根據(jù)以上原則相應調整計件單價。”也就是說,如果計時工資制計算加班工資的標準是每小時收入基礎上的150%~300%的話,那么計件工資制計算加班工資的標準則是計件單價基礎上的150%~300%。
舉例說,如果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一個產品需要100元的話,那么平時的加班一個產品就是150元,休息日的加班一個產品就是200元,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一個產品就是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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