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哈爾濱產假規(guī)定_2017哈爾濱產假多少天
2017年國家規(guī)定產假多少天?哈爾濱產假喲多少天?我們都知道每個地方的產假天數都是不同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哈爾濱產假規(guī)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哈爾濱產假規(guī)定
產假規(guī)定中國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晚婚晚育產假法規(guī)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況并不一樣,各個單位的規(guī)定也不一樣。
1、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15天,男方給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須是初婚者或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必須有女方所在單位出具晚育的證明。
2、女方15天假期應當在規(guī)定的產假后連續(xù)使用。男方3天假期應當在女方產假期間使用。
3、增加假期期間的工資、獎金照發(fā),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guī)定。但單位在自行規(guī)定時,其獎金額不得少于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并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
從晚婚晚育產假新規(guī)定可以看出,晚婚晚育產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晚婚晚育產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2017哈爾濱產假工資怎么算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1、從業(yè)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zhèn)養(yǎng)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guī)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fā)。
2、從業(yè)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yè)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guī)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fā)。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yè)補足。”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布的《關于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第二條規(guī)定: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應當計入本人當期的工資總額收入。用人單位為職工領取生育津貼后,應當按月全額發(fā)給個人,其中生育津貼高于產假期間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
哈爾濱女職工必須享受的產假
1、產假
國家規(guī)定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工資待遇: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兩者就高領取。
2、產前檢查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3、產前工間休息
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上班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媽媽在寶寶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內,每天有兩次0.5小時的授乳時間,每天合共1小時,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開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工資待遇:女職工1小時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工資照發(fā),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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