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十五年讀書筆記3篇
萬歷十五年讀書筆記1
《萬歷十五年》起初是由黃仁宇先生用英文寫成,而后被譯為中文。而《萬歷十五年》的英文書名為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中文意思為―1587,無關竟要的一個年頭。雖然黃仁宇先生在書名中稱這一年為無關緊要的一年,但以他提出的大歷史觀的視野出發(fā),就不難以1587年為一個契機,窺得前后歷史發(fā)展的方向以及各種事件發(fā)展到最后的原因。以下是我讀完《萬歷十五年》后的所想所感,以及讀后生出的一些疑惑和對此疑惑的粗淺看法。
首先的一個疑惑就是黃仁宇先生在書的自序中寫道明朝一切問題的癥結在于以道德代替法制。那么為什么明朝缺乏完善的法制,眾多問題的解決都是以抽象的道德代替?而明朝以前也存在過法制相對完善的朝代,如唐朝,那么為什么明朝不予以引用借鑒用以完善自己的制度?在我看來,這是因為明朝采取嚴格的中央集權,施政方針不著眼于提倡扶助先進的經濟,不愿發(fā)展商業(yè)和金融,而是維護落后的小農經濟,以均衡的姿態(tài)維持王朝的安全。而唐朝呈現出的是一種向外的發(fā)展方向,鼓勵工商業(yè)的發(fā)展,扶助先進的經濟。而這種在經濟發(fā)展制度上的選擇,就必然導致了唐朝、明朝在法制健全方面的差異。明朝,以維護落后的小農經濟來保證本朝的穩(wěn)定,形成的是一種封閉向內的發(fā)展模式,而唐朝,先進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要求相應法律的出現與完善,這就間接推進了唐朝法制的健全。
既然以道德代替法制是明代一切問題的重要癥結,那弄清楚這種替代關系是怎樣導致重要問題的發(fā)生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首先,我們可以從萬歷立儲的問題上來討論道德代替法制的弊病?!八臅敝刑岢膫惱恚瑐鹘y中奉行的道德,告訴皇帝和天下臣民,不能因為男人對女人的寵愛而改變長幼之序,由此可知,若按當時天下奉行的倫理道德,皇帝是不應該因為特別寵愛某位王妃而廢長立幼的,這是道德。然而這僅是道德,若按法律來處理立儲問題,萬歷廢長立幼也并不是不可能。然而明朝體制上的不完備,技術上的不周密,使得本朝只能用道德將群臣百姓捆綁在一起,以求社會的穩(wěn)定,朝堂的太平。明朝這種對道德的高度重視,也就導致了百官對萬歷廢長立幼這件事情上的強烈反對,最終萬歷迫于這種道德上的壓力,也不得不做出妥協。然而立儲問題雖已解決,但這個問題留下的禍患最后影響到了整個朝代的安危。萬歷由年少時一位勤于勤政的君王轉變?yōu)橐晃坏∮谛拚幕实?,不能說與這件事并無半點干系。事物之間都是相互聯系,由質變到量變,從張居正生前生后的種種風暴,到自己立儲問題的紛爭,不能不說萬歷皇帝沒有察覺到他雖貴為君王,但并無太多實際上處理事務的權力,實際上掌握決策的是整個官僚體系。開國之初,皇帝才是權利的中心,文官是為處理行政工作而產生的工具,但高度的中央集權,事務必然繁多,部分屬于皇帝的政權就日漸轉移到了官僚集團的手中。掌握權力的官僚集團需要的只是一位在道德上極端高尚,行為舉止符合禮儀,在文官集團所訂下的規(guī)范體系內行事的“賢明君王”。萬歷皇帝當然可以從發(fā)生的種種事件中悟出其中的玄奧,而后他消極怠工,怠于朝政也就有其內在原因了。
從模范官僚―海瑞的身上我們也可以窺見以道德代替法制的后果。海瑞,為官清廉,剛正不阿,在當時的確是一位清官。但即便是一位道德高尚的清官,也是“以道德代替法律”這種制度下的產物。明朝法律技術不完善,為了管理,便使用道德來填補法律上的不足。但是這樣一種以道德為優(yōu)先的法律,能基本的分辨是非都難做到。我們可以從海瑞對疑難案件的評判標準窺其一二,“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賤民,寧屈富民”。海瑞判案,只要是窮人對富人的案子,無論對錯一般都是窮人贏富人輸,海瑞的這種以道德斷案不問是非的方式,長此以往,必然招致富人官僚的非議,也同樣導致了他最后不能成功。海瑞固然有他不是的地方,但總的來說,他也只是完全恪守當時社會提倡的意識形態(tài),是這種意識形態(tài)的完全遵守者,在他看來人每天的一舉一動都可以被劃入“善”與“惡”兩個方面,非善即惡,在這種意識形態(tài)的控制下,海瑞這一套并不公正的斷案方式也就有了解釋。在海瑞的這件事中,我們可以發(fā)現道德對當時社會的影響力是極大的,它不僅是行政的工具,也成了斷案的工具。
張居正生前對朝政的影響力極大,而他死后的問題依然影響到朝政。他所推行的萬歷新政曾讓明朝再次出現復盛的痕跡,那為何張居正無論在朝還是離世之后,都會遭到部分文官集團的攻擊?
首先,明初官職變革,明太祖朱元璋廢除宰相一職,命令子孫后代不得復設,明朝從此便沒有了擁有能與皇權相抗衡的相權的宰相。明朝初年官職體系,廢宰相,設六部,六部直屬于皇帝,后因處理繁重文件的需要而設內閣。起初內閣只是一個類似于秘書處的文字處理機構,后來因奏疏繁多,單憑皇帝一人專制管理無法處理完,所以皇帝會與內閣大學士商量并讓內閣參與到政治管理的活動之中,久而久之,政權慢慢地部分轉移到內閣的手中。從明朝官制層面來說,內閣只是皇帝的秘書處,內閣大學士不屬于當朝的行政官員,當朝真正的最高行政長官是官階二品的六部尚書,作為官階五品的內閣大學士是無權干預朝政的。而張居正作為內閣首輔,并沒有干預朝政的權利,所以張居正推行改革新政等行政舉措被部分反對他的官員視為“越權”,難免不被其他官員非議。其次,就是張居正強力推行的萬歷新政極大的威脅到了官僚集團的利益。張居正認識到要改變這個國家的風貌,首先就要從官吏問題上解決,從官僚制度上解決,所以才有了后來他推出的“考成法”?!翱汲煞ā蓖菩性谟诩訌娦姓?,整治官吏作風,其懲罰力度之大使得這些原本就適應了低行政效率的官員苦不堪言,而只要是影響到張居正新政的官員,就會被他的人參劾,逐出朝廷,文官們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文官集團對張居正的不滿越來越大。其次,改變官吏問題的考成法施行了,張居正就開始在經濟問題上下功夫。張居正開始對全國的大部分土地進行清丈。這一行為,可謂讓張居正成為眾矢之的。因為此舉清丈出大量皇親貴族和官僚地主隱匿的兼并土地,如此一來他們要上繳的賦稅就會增加,這對于打擊地主豪強,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有著積極意義,但卻威脅了官僚集團的利益。在《萬歷十五年》的第72面提到申時行深知我們這個帝國有一個特點:“一項政策能否付諸實施,實施后或成或敗,全看它與所有文官的共同習慣是否相安無擾,否則理論上的完美,然不過是空中樓閣”。張居正的萬歷新政“人在政在,人亡政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張居正的新政與所有文官的共同習慣并不是相安無擾的。張居正推行的萬歷新政動搖到這個朝代的穩(wěn)定,最重要的是動搖到了文官集團的利益而使他在死后落得家破人亡、身敗名裂的下場。書中提到一句話,意思是要么是新技術的產生淘汰落后的組織形式,要么就是落后的組織形式對新技術的扼殺。張居正推行的新政最終付諸東流的原因也在此。
既然我們這個國家是一個極其崇尚道德的國家,那么崇尚道德的思想體系能不能接納不同與它的道德觀念呢?從李贄的例子上看,這個崇尚道德的國家,并沒有那么大的胸襟來接納不一樣的思想觀念。李贄行為上背離傳統,思想上不墨守陳規(guī),同時攻擊虛偽的道德,一心想要創(chuàng)造獨立的人格和思想。然而李贄這種想要在當時的思想環(huán)境下樹立獨立的人格和思想的想法,必然讓他成為傳統道德體系的攻擊目標。 明朝自上而下都由道德所約束捆綁,這樣的道德實質上有點代替法律的意味,既然是這樣,這個國家就必然不會讓社會上出現兩種不一樣的評價體系,新評價體系的出現會對統治根基產生一定的動搖,而這不利于社會的長治久安。
黃仁宇先生在自序中就提到,這些人,或身敗,或名裂,沒有一個人可以功德圓滿,斷非個人原因可以解釋,而是當日制度已山窮水盡,大家都只是成為了制度的犧牲品。
萬歷十五年讀書筆記2
《萬歷十五年》是黃仁宇先生所寫的學術理論著作。與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都是寫歷史,但是一個學術性比較強,一個文學性比較強。我看《明朝那些事兒》比較快,閱讀也比較順暢,就跟聽人講故事一樣。但讀《萬歷十五年》的時候感覺挺拗口,也沒有《明朝那些事兒》那樣強的故事性。出于對歷史的喜好,我讀完了它。由此有了進一步了解。
正如黃仁宇在書中所說,萬歷十五年(1587)在歷史上實實在在是平平淡淡的一年,但在作者的筆下,各種弊病一一顯現。書中介紹了許多有名的人物:萬歷皇帝、張居正、申時行、海瑞、戚繼光、李蟄。
先從萬歷開始講起,萬歷皇帝在中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以皇帝的身份向臣僚作長期怠工。這是由于文官不容許他廢長立幼,即以三兒子常洵代替常洛為太子。大兒子乃是恭妃王氏所生,而三兒子乃鄭貴妃所生,這鄭貴妃才是萬歷以后重要的情感支柱,他們的愛持續(xù)終身。因此當他覺得受到這種力量的限制時,他便消極起來。迫于輿論的壓力,他不得不立皇長子常洛為太子,常洵被封為福王到河南之國。這是帶有屈服性的。自他消極之后,那些文官便經常上奏章抗議,而萬歷采取的做法即留中,即扣在宮中不加批示。因為不論激烈抑或平靜地答復都讓那些文官達到沽名賣直的目的而暴露他自己缺乏雍容的氣度。而有良心的官員覺得不能盡到他們的責任提交辭呈時他既不援例慰留也不準離職。在他看來,雖然經典上支持推翻無道昏君,但自己畢竟沒有到紂、桀那種地步,所以放任不管。我覺得做皇帝做到這份上也夠可以的了!不知該用無能還是無奈來形容……
再說一說申時行,其實申時行并不是有什么特別的才能,只是機緣湊巧罷了。他看到前任首輔張居正生前積極采取政策,死后卻險被開墳掘墓。他也學乖了,甚至取消一些張居正在位時實行的政策。申時行作為首輔具有窺測旁人心情的能力。他辦事的原則基于對本朝政治制度的深刻了解。
在首輔申時行看來,縱使國步艱難,政府的辦事能否收效,仍能以常識判斷。如果各部院寺的文官幾個月都見不到皇帝一面,他們就很難維持信心,認為皇帝陛下對于各種事情仍能充分掌握。所以申時行既然要影響全體文官,那他就必須提供自己的誠意。他寧可被視為大和事佬,甚至是犧牲原則的政客,但他堅持調劑折衷的原則。他看透國家為解決問題而設立文官,而文官同時又是國家最大的問題。
而張居正作為他的前任,也稱得上是聰明絕頂,卻沒有深刻的認識到這一點。張居正的十年新政,重點在于改變文官機構的作風。加強行政效率是一種手段,張居正的目的是希望國富兵強,而且理財本來也是他的專項,但這一次他卻在他的專長之中買下了失敗的種子。
他在任時的一個錯誤是勒令各府各縣把稅收按照規(guī)定全部繳足,而事實上這些稅收根本就不可能交足,這就必將導致地方官敲撲小民甚至鞭撻致死。并且這與政府一貫標榜的仁厚精神所不符,也與“間接管制”不符。另一個錯誤是他忽視了文官集團的雙重性格:即雖系公仆,實為主人,文官在標榜“四書”中宗旨時也追求自己的利益。申時行就注意到這一點,所以他才被人稱為“和事佬”。另外,因為在文官集團中那些追求私利的文官固然多,但是也不乏鄒元標那類真正富有自我犧牲精神的人。這樣一來張居正為了提高效率而任用“私人”在那些人看來便是急功近利,任用私人了。
海瑞,其實說實話,這個模范官僚在歷史中的實際作用并沒有那么大。只不過他成了人們心目中的偶像。他極端的廉潔、極端的誠實,然而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也可能就是極端的粗線條、極端的吹毛求疵。就比如隆慶皇帝繼位后任命海瑞為南直隸巡撫,駐扎蘇州。他一到任就把他的“督撫條約”三十六款在各府縣公布。條約規(guī)定:境內成年男子一律從速結婚成家,不愿守節(jié)的寡婦應立即改嫁,溺殺嬰孩一律停止。巡撫出巡各地,府縣官不得出城迎接……這些條例大多繁瑣苛刻,而他干預境內農田所有權更是直接導致了他被參劾而下臺。
但他的廉潔的的確確,他官至二品,死后卻僅留有20兩白銀,不夠作自己殮葬之資。并且有一次總督胡宗憲以報道新聞的口氣告訴別人海瑞為了給母親做壽,大開宴席,買了兩斤豬肉。這些都足以顯示出海瑞的確清廉。還有一些瑣事可以從側面映證,即在他就任南直隸巡撫的消息發(fā)出后,縉紳之家紛紛把朱漆大門改漆黑色,以期韜光養(yǎng)晦;駐在蘇州的一個宦官則將他的轎夫由8人減至4人……這些人都是怕他們的作風與海瑞的清廉作風不符。
文臣說完了,接下來說說武將?!度f歷十五年》中記載的戚繼光,大家應該與他比較熟悉了,中學歷史教科書里就有。戚繼光是當朝最有才能的將領,但是他被認為是與張居正關系過于密切而被劾罷三年后仍不能見用。戚繼光的名字在他死前三月被最后一次在御前提出還使皇帝深感不悅,提議者被罰俸三月。1555年戚繼光調任浙江新任時,東南沿海也迭經倭寇的蹂躪。例如一股50-70人的??芫谷粍?chuàng)造了一個奇跡——他們登陸后深入腹地,殺人越貨,如入無人之境,竟超過杭州北新關,經淳安入安徽歙縣,迫近蕪湖,圍繞南京兜了一個大圈子,然后趨秣陵關至宜興退回至武進,以后雖然被殲,但是據稱被他們殺傷的竟然有4000人之多。而南京作為當時的陪都,也有駐軍12萬人,這樣的軍事行動,在世界軍事史上亦屬罕見。面對這樣令人焦慮的局面,他的任務不僅僅單純的擊敗倭寇。
從他的軍事著作《紀效新書》中可以看到他如何有條不紊的實行建軍計劃,宣布招兵辦法,確立鐵一樣的軍法(連坐法)……他的確是一個有才能的將領,但他在《紀效新書》中所作的不厭其詳的規(guī)定注定他所建立的軍隊一定帶有個人色彩,所以他建立的軍隊被恰如其分地稱為“戚家軍”??墒钱斶@支軍隊建立三十年之后,這支軍隊仍然是戚繼光的個人軍隊,這與文官們的原則不相符,所以戚繼光在文官們心中不是國家的棟梁,而是國家的威脅。又加上戚繼光與張居正的關系過于密切,所以他就不可避免地被嚴厲劾參。
其實縱觀武將的命運,戚繼光不是個例。雖然他的謝世沒有得到應有的榮哀,但在生前收到的重視仍然要大大超過其他將領。他的朋友,另一位名將俞大猷也具有再造明朝軍事力量的宏圖卻屢被參劾和申斥,壯志難酬。再看其他幾位高級將領,盧鏜先被拘禁,后被斥革,湯克寬則是被拘釋放,命他戴罪立功,最后為國捐軀。諸如他手下的將領胡守仁、王如龍、朱鈺、金科等人也受到革職或戍邊的處分。這些事例不一而足,這主要由文官的武將的關系導致的。在后面會作說明。
至于哲學家,舉了個例子,李蟄。這個大家也比較熟悉,課本上有。李蟄,黃仁宇先生給的評價是:自相矛盾的哲學家。我覺得這個形容還是比較貼切的。比如在他姚安知府任期滿后,他決定退休,后來住在好友家里靠好友接濟,和好友鬧翻之后,毅然去佛堂居住,與他妻子分隔兩地,在他妻子死后,他悲痛不已,此后好幾年他還一直規(guī)勸別人別輕易剃度,尤其是有近親的人。這不能不說他是個自相矛盾的人。他是儒家信徒,他在1587年以前已經按照儒家的倫理原則完成了對家庭應盡的一切責任后才剃度。但是他剃度又不是單純意義上的遁世,因為他以后的行為代表了全國文人的良心,他剃度僅僅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個性,當時的環(huán)境已容許他追求自己的個性。他被捕后接受訊問,回答說:“罪人著書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無損。”在他自裁氣絕以前,他用手寫了一句王維的詩以表死因:“七十老翁何所求!”此時他的悲觀情緒已相當明顯。具體怎樣自我矛盾,還得看原作。
書所介紹的人物至此就已全部介紹完了,接著我想談談這個朝代最突出的問題,文官問題。其實有很多問題都與文官有關。萬歷的消極怠工,張居正和申時行的做法,武將的悲慘命運……都與文官有分不開的關系。文官的數量、薪俸、做法、觀念都會影響這個龐大帝國的運作。
明朝歷史上除了草創(chuàng)時期的洪武、永樂兩朝,文官凌駕于武將之上,已成為絕對趨勢。文官集團機構龐大,人數眾多。而文官的工資又很低,這就說明文官就必須從收取的稅物上獲得額外收入以補貼家用。一代清官海瑞做到二品大員,死后也沒有足夠殮資。那些低級文官就更不用說了。申時行擔任首輔時,拿出了足夠的誠意,他把人們口頭上的理想稱為“陽”,而把人的私欲稱為“陰”,而他也沒有發(fā)現這種私欲絕對不可能消除。文官向追求私欲這種社會風氣投降的程度不同。大多是在似合法與似非法之間取得一部分額外收入以補貼家用,維持士大夫階層的生活標準,李蟄可歸屬于這一類。少部分極度腐敗,聲名狼藉。還有更少一部分清高自負,堅持只拿朝廷發(fā)放的那點薪俸,海瑞是這類人的杰出代表。
再從文官的意識形態(tài)上談。文官的做法大多是中庸之道,標榜穩(wěn)健和平。那些武將在他們眼中是血氣之勇。當社會和經濟發(fā)展不相平衡、政治手段無效時,便會導致戰(zhàn)爭。而這對一貫標榜穩(wěn)健和平的文官來說,則是失敗的象征。所以概括說來,武將的領兵作戰(zhàn)與文官的施政原則本就不能相容。這就是文官與武將的聯系。還有一點,文官會有“訕君賣直”的做法。即當皇帝的作為不符合他們的意愿時,他們會冒死直諫,因為正直是一個昂貴的商品,他們熟讀詩經,深知流芳百世之說。他們寧可犯御前不敬之罪,今日受刑,明日名揚史冊。
其實文官們的做法大多與自己的追求有關。有人追求信仰,有人追求名利,做法只不過是他們的一種手段。文官集團在歷史上的作用,得自己親自去看看原著。這些實在是一言難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