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hù)13歲女兒不被侵犯,重慶女子半夜錘殺丈夫,法院判決出乎意料
為保護(hù)13歲女兒不被侵犯,重慶女子半夜錘殺丈夫,法院判決出乎意料
1
每當(dāng)想起那晚,13歲女孩龍夢筱(化名)仍心有余悸。
當(dāng)時已經(jīng)是凌晨,她被罰跪在凳子上。
懲罰她的人是繼父蔣某銀。
一開始,她給蔣某銀端洗腳水。
他不洗,并對她動手動腳,還說:
“老家宅基地補償款交給你保管,你做我小老婆?!?/p>
龍夢筱一口拒絕他,“不”。
不曾想,這個“不”字竟把蔣某銀惹怒了。
以她不聽話為由,罰她跪在木凳上。
這一跪,就是一個多小時。
龍夢筱母親劉某會看到這一幕,很是心疼。
她讓女兒起來回房休息。
然而這時,蔣某銀突然撲向龍夢筱,要侵犯她。
期間,他還脫下褲子,露出生殖器。
見狀,劉某會急忙將他死死抱住,不讓他靠近女兒。
沒能得逞,他就不斷扇劉某會耳光,甚至揚言:
“我一定要將她睡到,明天我要在門前公路上侵犯龍夢筱給路人看。”
龍夢筱不知所措,苦苦哀求道:
“我是你的女兒,你不能這樣對我。”
但蔣某銀并未理會她。
直到凌晨3點。
看到被母親死死抱住的蔣某銀,俯臥在沙發(fā)床上沒什么動靜,她才敢上樓睡覺。
第二天,噩耗傳來——
蔣某銀死了。
村里人聞訊而來,本以為大家會感到震驚,但很意外,他們一致覺得:
“不憐憫他”、“他罪有應(yīng)得”。
他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讓大家如此厭惡?
隨著深入了解,才知道,他做的惡,遠(yuǎn)不止侵犯繼女那么簡單。
2
劉某會和蔣某銀是重慶人,于2012年結(jié)婚。
他們都是二婚。
蔣某銀的第一段婚姻,妻子是智力障礙。
而劉某會的第一段婚姻,丈夫死于意外車禍。
因找不到肇事者,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這讓本就貧苦的家庭雪上加霜。
當(dāng)時,她兒子16歲,女兒5歲,公公婆婆生活不能自理。
一個女人支撐起整個家,談何容易。
公公婆婆希望她再婚,找一個依靠,幫襯家里。
于是媒人給她介紹了蔣某銀,上門入贅。
原以為他可以幫忙分擔(dān)重任,沒想到卻成了全家人的噩夢。
起初,大家相處得客客氣氣。
可沒多久,蔣某銀就露出了“真面目”——
游手好閑、喜歡喝酒、喜歡打牌、暴力成癮。
劉某會的兒子最先受到虐待。
那時他還在讀書,時不時需要跟繼父蔣某銀要生活費。
但每一次,討來的不是錢,而是打罵。
他曾被按在水缸里暴打,差點窒息;還被拿刀追砍。
忍無可忍,他高二沒讀完就輟學(xué)去打工了。
但是,就算到外地打工,他還是沒有真正逃離這個家庭。
蔣某銀經(jīng)常給他打電話說:
“家里沒錢了,你妹妹上學(xué)需要用錢。”
所有的工資,都被迫匯到家里。
劉某會和女兒也逃不過被毒打。
最初劉某會認(rèn)為,被家暴是因為沒有給蔣某銀生小孩。
可后來她懷孕了,仍然被打。
而這還不是最讓人憤怒的。
惡魔發(fā)起瘋來,連老人都不放過。
劉某會的公公眼睛看不見東西,婆婆常年多病。
婚前蔣某銀答應(yīng)幫忙,可他入贅后就開始鬧分家。
房子一分為二,家產(chǎn)一家一半。
沒過多久,他又讓劉某會的公公和婆婆將房產(chǎn)證,及每月收入交由他保管。
一旦不同意,就要遭受一頓打。
他把劉某會的公公打到骨折,不得已手上要裝上鋼板。
最嚴(yán)重的的一次是,他用鋤頭挖傷了劉某會公公的額頭,還打斷了腿,渾身是血。
幸虧路過的村民報警,才撿回一條命。
后來,蔣某銀被判刑一年。
一年時間稍縱即逝,蔣某銀會放過他們嗎?
事實是,等待他們的,將是另一個萬劫不復(fù)的深淵。
3
出獄后,蔣某銀并沒有收斂。
他直接將劉某會的公公和婆婆趕出家門。
兩位老人只好到其他地方租房住。
暴行還在繼續(xù)。
據(jù)兩位老人回憶:
他打媳婦劉某會有時拿扁擔(dān)砍,有時將頭發(fā)抓住在客廳里轉(zhuǎn)圈。
有一次還在一個小賣部門口,將孫女打得爬不起來。
他們邊用手比劃,邊顫抖。
蔣某銀不僅打家人,還打外人。
一旦心情不好,村民也要跟著遭殃。
無論誰勸導(dǎo)、教訓(xùn)他,都無濟(jì)于事。
肯定有人會好奇,日子都過成這樣,為什么還不離婚?
劉某會想過,但比起逃離,更擔(dān)心家人的人身安全。
丈夫經(jīng)常威脅她:
“你敢胡來,我就先殺你的兩個孩子,再殺你和你父母公公婆婆?!?/p>
她是一個膽子很小的人。
從來沒有和人紅過臉、吵過架,平時連雞鴨都不敢殺。
很多時候被蔣某銀打到臥床不起,也不敢跟別人說。
如果只是家暴,也許劉某會還會繼續(xù)隱忍。
但蔣某銀變本加厲,開始對繼女龍夢筱心生邪念。
那時,讀六年級的龍夢筱在放暑假。
有一天,蔣某銀只穿著內(nèi)褲,將她拉到樓梯間,強(qiáng)行撕破衣服,用手指進(jìn)行侵犯。
她被嚇得拼命喊叫,引來劉某會,蔣某銀才放棄。
在那以后,蔣某銀直接向劉某會坦言,自己要侵犯繼女的想法。
劉某會對他加以防備。
可惡魔終究還是防不住。
有一次,他喝醉后將龍夢筱鎖在房間。
直到傳來哭聲,劉某會才知道出事了。
她悔恨不已,像防賊一樣加倍防著蔣某銀。
一直到事發(fā)當(dāng)晚。
4
劉某會在庭審時供述:
事發(fā)那晚,女兒上樓后,蔣某銀不斷重復(fù)說:
“天亮后我要在公路邊QJ你女兒給路人看。”
邊說邊扇她耳光、拳打頭部、腳踢后背。
她不敢還手,只能把蔣某銀死死抱住。
擔(dān)心蔣某銀假裝睡著,于是她在沙發(fā)床外側(cè)挨著他,防止他上樓。
她腦海里一直回放著丈夫的話,擔(dān)心天亮后他亂來。
與此同時,過去8年遭受的家暴屈辱,越想越氣。
有個決定突然涌上心頭——
打死他,然后自殺。
她到堂屋拿起鐵錘回臥室。
隨后揮起鐵錘,朝床上的丈夫亂錘。
期間,她只聽到丈夫喊了一聲“哎喲”。
很快沒了動靜。
確定他沒有呼吸后,她打算揮錘自殺。
可轉(zhuǎn)念又想到,如果自己不在了,兩個小女兒怎么辦?
她打消了自殺念頭,天亮后去自首。
她向警方解釋殺人的原因:
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
與其孤立無援活在黑暗中,不如在黑暗中劈開一條小縫。
最終,她將女兒推到光明處,自己留在黑暗中。
5
2020年12月22日下午,此案開庭審理。
開庭前,村干部自發(fā)找到蔣某銀的家人,希望他們能出具諒解書。
蔣某銀的家人一致選擇原諒劉某會的行為。
同時還收集了1000多位村民的簽名請愿書。
在村民們眼中,劉某會是一個勤儉持家、以禮待人的農(nóng)村婦女。
此后兩年,遲遲沒有審判結(jié)果。
因為劉某會的行為是“故意殺人”還是“正當(dāng)防衛(wèi)”,存在爭議。
直到去年6月20日,法院才作出宣判:
劉某會的行為不具有防衛(wèi)性質(zhì),屬于防衛(wèi)不適時。
但具有自首、獲得死者親屬諒解等情節(ji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至此,這起案件才畫下句號。
可放眼當(dāng)下,“劉某會”不止一個,她們還生活在恐懼與虐待中。
而惡魔能成功被消滅、被鏟除的并不多。
身為旁觀者,一味譴責(zé)惡魔,或讓受害者快點逃離遠(yuǎn)遠(yuǎn)不夠。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看見“劉某會”們的血淚,讓她們得到合乎正義的對待。
看見她們的痛苦,為她們發(fā)聲。
所有的圍觀都有力量,所有的發(fā)聲都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