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注冊優(yōu)勢
注冊一家海外公司有什么優(yōu)勢嗎?有沒有劣勢?看完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海外公司注冊優(yōu)勢后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海外公司注冊優(yōu)勢
凡是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冊成立的公司,一般可以統稱為海外離岸公司。非當地居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紐埃島、塞舌爾群島、巴哈馬群島、巴拿馬共和國及開曼等這些島國或地區(qū)注冊的海外公司,都屬于這一類。
以上這些國際和地區(qū)都曾是英聯邦成員,其公司法源自英國,是世界上公認最完善的公司法,在世界各地都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受國際商業(yè)法保護。
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際和地區(qū)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等(多數為島國)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qū)域,運輸國際人數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yè)務公司,這些區(qū)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qū)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qū)。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管轄區(qū)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yè)公司。
“離岸”的含義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qū),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yè)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例如在巴哈馬群島注冊一家貿易公司,但其貿易業(yè)務的往來可以是在歐洲與美洲之間進行的。
著名的離岸管轄區(qū)有許多是前英屬殖民地,如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因此這些地區(qū)在很大基礎上保留了英國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qū)別在稅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yè)額或利潤征收稅款的做法不同,如離岸公司不在離岸管轄區(qū)內經營業(yè)務,政府只向離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費,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稅款。除了有稅務優(yōu)惠之外,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qū)均明文規(guī)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愿意,可以不對外披露。另一優(yōu)點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發(fā)展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等。“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設帳號,在財務運作上極其方便。
一般這類“離岸”地區(qū)和國家與世界發(fā)達國家都有良好的貿易關系。因此,海外離岸公司是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和擁有高額資產的個人經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國外上市的公司有許多是通過成立海外離岸公司是實現其目的的。
注冊境外離岸公司的特點
1、完全保密,不記名,一般無需申報年報
2、在注冊地境外之商業(yè)活動,一般無需繳交注冊地之稅款
3、允許一個人董事,股東
4、無限制董事,股東之國藉及居地
5、可選擇不記名股票(以持有人名義bearer certificate)
6、可在其它國家開設銀行戶口
7、不必每年遞交公司賬目
注冊海外離岸公司及其優(yōu)勢
1〉發(fā)展跨國業(yè)務,提升企業(yè)形象
當今世界經濟日益一體化,商業(yè)越來越呈現跨國界的發(fā)展趨勢,上海注冊公司也經常用跨國經營來增強企業(yè)實力,擴大企業(yè)經營區(qū)域。而注冊成立海外離岸公司是企業(yè)走向世界,開展跨國業(yè)務,提升企業(yè)國際形像的快捷方式。
2〉方便國際貿易,避開關稅壁壘
一個企業(yè)向美國出口產品,需要申請配額及一系列的相關手續(xù),這中間需要多花費一到兩倍的成本。而如果該企業(yè)擁有一個海外離岸公司,由企業(yè)向離岸公司出口產品,再由離岸公司向美國出口,就可以繞開關稅壁壘獲得免稅待遇,并成功繞開出口配額限制。
3〉避開外匯管理、方便引資
眾所周之,由于外匯制度、赴海外上市制度非常嚴格,同時還存在許多人為因素,這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國際融資。與其等待曠日持久的資格審查和批準,不如注冊一家海外離岸公司,以該公司的名義進行海外融資及上市,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海外離岸公司的資金轉移不受任何限制,公司在資金使用上也很方便。
4〉合法避稅
所有離岸法區(qū)均不同程度地規(guī)定了離岸公司所取得的營業(yè)收入和利潤免交當地稅或以極低的稅率(如1%)交納。有的甚至免交遺產稅。可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稅務,合理合法避稅。
5〉注冊程序便捷,成本低廉
離岸公司的注冊程序非常簡單,可辦專業(yè)的注冊代理機構代為完成,無須注冊人親臨注冊地。
6〉簡便的公司管理
離岸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可任意選擇,管理程序簡單,即可輕裝上陣,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司經營管理中。
7〉公司管理層/受益人個人資料高度保密
海外離岸注冊公司的股東身份、董事名冊、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資料高度保密并受法律保護,公眾人士不能查閱,只有合法取得對離岸公司進口監(jiān)管資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才可以查閱公司的背景資料,同時,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對外任意泄露有關材料。
注冊離岸公司缺點
離岸公司的四大致命傷
離岸公司致命傷之一:LC,D/P議付容易出現不符點
離岸公司眾所周知的原因是不能提供FORM A,C/O,大使館認證這樣的LC最常用的議付單證。這樣很容易在LC,D/P等單證要求嚴格的單子中,出現不必要的風險。
這里也有問題,只要信用證是接受第三方單據的上述單據就都沒有問題了。
離岸公司致命傷之二:不能提供核銷單
當您注冊了離岸公司,您首先要明確,它是一個海外買家,而不是一個本土賣家,扮演的是轉口角色,所以離岸公司不能提供核銷單也就非常正常了。既然不能提供核銷單的話,只能有2種方法去解決:
(1)去找個代理公司代理出口
(2)買單出口
如果找代理出口,又多一道手續(xù),何不如自己直接找個出口代理呢?
如果是買單出口,貨款的處理又是一個問題。
離岸公司致命傷之三:
離岸公司所標榜的快捷的資金流如果一旦離開代理公司這棵大樹,將是鏡中花,水中月。
離岸公司開的銀行賬戶不管在內地還是在國外(現在基本上的離岸帳戶都是開在國內的一些可以從事離岸業(yè)務的銀行,比如一些外資銀行還有諸如深圳發(fā)展銀行等一些內地銀行),他的貨幣形式只能是外幣形式操作,也就是說在離岸賬戶中的貨款永遠是外幣,而不能是人民幣。
離岸公司致命傷之四:離岸公司所謂的提高知名度知類實現起來困難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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