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工資計算方法2017有幾種
加班工資是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加班工資是否及時足額支付,不僅關系到勞動者個人工資收入的多少、生活水平的高低,還間接影響著社會總購買力的大小。那么平時的加班工資要如何計算呢?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平時工資計算方法2017,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平時工資計算方法
一、工時計算
本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員工的工時計算方法如下;
1、年應出勤天數(shù)
365天–104天(雙休日)- 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2、月計薪天數(shù)
(365天–104天)÷12個月= 21.75天
3、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
當月總天數(shù)- 雙休日- 法定節(jié)假日 = 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
4、雙休日加班天數(shù)
當月實際出勤天數(shù)- 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 = 雙休日加班天數(shù)
5、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
法定節(jié)假日原則上公司均安排放假,但因特殊情況要求員工上班,均按法定加班比例進行支付,此期間上班時間不進行調(diào)休。
二、工資計算
1、正常出勤
按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上班者為正常出勤,(年度行事歷上的正常出勤天數(shù)為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發(fā)放當月標準工資。
2、缺勤
缺勤的工資計算方法分為兩種:倒推法和順算法
倒推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shù)= 應得工資
順算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shù)= 應得工資
A) 當月新入職員工和當月離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出勤的,用順算法,若用順算法計算出的工資大于該員工的月標準工資,則用到推法。
例1: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shù)為23天,某員工7月2日入職開始上班,實際出勤天數(shù)為22天,則缺勤天數(shù)為1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夙標惴ǎ簶藴使べY÷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shù)= 應得工資
例1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 21.75×22=2053.33元,大于該員工的標準工資
(2030元),所以,此時需用倒推法: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shù)= 應得工資
用倒推法例1中員工的應得工資為:2030元-2030元÷ 21.75天×1天=1936.67元
例2.: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shù)為23天,某員工于7月22日辭職到期,當月實際出勤天數(shù)為15天,則缺勤天數(shù)為8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例2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元÷ 21.75天×15天=1400元
B)在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出勤的,用倒推法計算當月工資,若用倒推法計算出的當月工資為負數(shù)的請況下,則用順算法。
例3: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shù)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日請事假至7月30日,7月31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shù)為1天,則缺勤天數(shù)為22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按規(guī)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shù)= 應得工資
例3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2030÷ 21.75天×22=-23.33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負數(shù),
則應當用順算法計算該員工當月工資,計算如下:
2030元÷ 21.75天×1天=93.33元。
例4: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shù)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0日請事假至7月15日,7月16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shù)為19天,則缺勤天數(shù)為4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4200元。
按規(guī)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shù)= 應得工資
例4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4200-4200÷ 21.75天×22=3427.59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3427.59元。
備注:標準工資= 基本+加薪累計+技能+管理+職務
3、平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150%=平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4、休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2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5、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3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平時加班工資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jié)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jié);(三)國際勞動節(jié);(四)國慶節(jié);(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節(jié)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加班費發(fā)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shù)。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shù)可以由企業(yè)和職工協(xié)商來確定,否則企業(yè)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yè)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shù),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xié)議(用人單位經(jīng)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統(tǒng)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shù)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shù)21.75天(有些企業(yè)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平時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
加班工資的基數(shù)又該如何確定?人社部的這位負責同志介紹說,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guī)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fā)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shù)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4天和166.7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shù)÷21.75天×300%×加班天數(shù),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shù)÷21.75天×200%×加班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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