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日工資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由于每個月的長短不一,出勤天數也會不一樣,因而會產生員工請假時(不滿勤)的工資計算方法不一樣,導致應得工資有差額,那么究竟2017年最新的關于工時和工資的計算方法和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介紹!
2017年日工資的計算方法
一、工時計算
本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員工的工時計算方法如下;
1、年應出勤天數
365天–104天(雙休日)- 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2、月計薪天數
(365天–104天)÷12個月= 21.75天
3、當月應出勤天數
當月總天數- 雙休日- 法定節(jié)假日 = 當月應出勤天數
4、雙休日加班天數
當月實際出勤天數- 當月應出勤天數 = 雙休日加班天數
5、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
法定節(jié)假日原則上公司均安排放假,但因特殊情況要求員工上班,均按法定加班比例進行支付,此期間上班時間不進行調休。
二、工資計算
1、正常出勤
按當月應出勤天數上班者為正常出勤,(年度行事歷上的正常出勤天數為當月應出勤天數),發(fā)放當月標準工資。
2、缺勤
缺勤的工資計算方法分為兩種:倒推法和順算法
倒推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順算法的工資計算方法為:標準工資÷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 應得工資
A) 當月新入職員工和當月離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出勤的,用順算法,若用順算法計算出的工資大于該員工的月標準工資,則用到推法。
例1: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7月2日入職開始上班,實際出勤天數為22天,則缺勤天數為1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夙標惴ǎ簶藴使べY÷ 21.75天×當月實際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1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 21.75×22=2053.33元,大于該員工的標準工資
(2030元),所以,此時需用倒推法: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用倒推法例1中員工的應得工資為:2030元-2030元÷ 21.75天×1天=1936.67元
例2.: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于7月22日辭職到期,當月實際出勤天數為15天,則缺勤天數為8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例2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元÷ 21.75天×15天=1400元
B)在職員工未按當月應出勤天數出勤的,用倒推法計算當月工資,若用倒推法計算出的當月工資為負數的請況下,則用順算法。
例3: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日請事假至7月30日,7月31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為1天,則缺勤天數為22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2030元。
按規(guī)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3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2030-2030÷ 21.75天×22=-23.33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負數,
則應當用順算法計算該員工當月工資,計算如下:
2030元÷ 21.75天×1天=93.33元。
例4: 2015年7月份應出勤天數為23天,某員工從7月10日請事假至7月15日,7月16日上班,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為19天,則缺勤天數為4天,該員工標準工資為4200元。
按規(guī)定需用倒推法計算該員工7月份工資:
標準工資 - 標準工資÷ 21.75天×缺勤天數= 應得工資
例4中的員工應得工資為:4200-4200÷ 21.75天×22=3427.59元,該員工當月工資為3427.59元。
備注:標準工資= 基本+加薪累計+技能+管理+職務
3、平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150%=平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4、休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2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5、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
基本工資÷ 21.75÷8小時×300%=休日每小時加班工資
日工資的計算方法有兩種
日工資計算的兩種方法:
A、 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計算。
日工資=月標準工資÷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減去104個公休假日,再除以12個月計算求得。
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
B、每月按平均日歷天數30天計算。
日工資=月標準工資÷30
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
勞動法律根據: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fā)[2008]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guī)定,全體公民的節(jié)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guī)定的11天法定節(jié)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fā)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00]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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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月工資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