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害最長的收容期限是多久
在我們生活中經常會有爭吵,發(fā)生口角的時候,有時候一下子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很容易釀成大錯,對對方造成傷害,傷害的程度分很多種,其中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輕傷,那大家了解什么是輕傷嗎,當造成輕傷時,輕傷最長的收容期限是多久嗎?來讓小編為你一一解開謎團。
輕傷害標準
1.頭頸部損傷
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頭皮創(chuàng)。 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
2.面部損傷
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chuàng)。 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 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2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3.眼部挫傷。
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眼部外傷造成實力下降。
4.耳部損傷
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外傷后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 耳廓創(chuàng)在lcm以上;耳廓缺損。
5.鼻損傷
外傷后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6.口腔損傷
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涎腺其導管損傷。 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 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 外傷致下頜關節(jié)活動受限。
7.頸部損傷
頸部軟組織創(chuàng)口長度在lcm以上。 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8.4軀干部和會陰部損傷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軀干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chuàng)深達肌層。 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女性乳房淺表損傷。 外傷后血尿。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會陰、陰囊、陰莖單純性創(chuàng)口。 陰囊、陰莖挫傷。 脊柱韌帶損傷。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9.四肢損傷
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chuàng)口長度在lcm以上,刺創(chuàng)深達肌層。 5肢體關節(jié)、肌鍵損傷,伴有臨床體癥。
10.手、足骨骨折。
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11.其他損傷
燒燙傷 : 軀干、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2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2以上;深二度燒傷。
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
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 2cm2。
燙傷達真皮層。
12.牙齒咬合致使皮膚破損。
13.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
14.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案件審理、執(zhí)行期限規(guī)定
(一)審查期限
人民法院對于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決定是否受理,應當在七日內審查完畢。對于人民檢察院建議按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決定是否受理,應當在三日內審查完畢。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的期限,計入人民法院的審理期限。
(二)公訴案件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三)自訴案件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宣判。
(四)適用簡易程序案件審理期限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五)適用審判監(jiān)督程序案件審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