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應收賬款是什么
會計中應收賬款是什么
應收賬款(Accounting Receivable,簡稱 AR),該賬戶核算企業(yè)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1]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代墊運雜費和承兌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業(yè)承兌匯票。
應收賬款(Accounting Receivable簡稱 AR)——會計科目,應收賬款是指企業(yè)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y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會計處理
會計科目及相應會計處理:
在2006年制定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自2013年開始實施的《小企業(yè)會計準則》中設有應收賬款科目,科目編號為“1122”。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企業(yè)(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預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可將本科目設為1122 應收保費科目,并按照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yè)(金融)應收的手續(xù)費和傭金,可將本科目改為“1124 應收手續(xù)費及傭金”科目,并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不包括各種非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應收款項。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采用遞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
應收賬款
二、本科目可按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yè)發(fā)生的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yè)收入,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手續(xù)費及傭金收入”、“保費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代購貨方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做相反分錄。
四、企業(yè)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處理。
1、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款項小于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人已計提的壞賬準備。
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款項大于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
以下債務重組涉及重組債權減值準備的,應當比照此規(guī)定進行處理。
2、接受債務人用于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該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已計提的壞賬借“壞賬準備”。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處理。
3、將債權轉為投資的,應按相應股份的公允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yè)外支出”。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當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權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