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學基礎知識研究(2)
建筑學基礎知識研究
建筑學的研究
領域
1、重點領域
建筑設計(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設計者按照建設任務,把施工過程和使用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問題,事先先作好通盤的設想,再擬定好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方案,用圖紙和文件表達出來。作為備料、施工組織工作和各工種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協作的共同依據。便于整個工程得以在預定的投資限額范圍內,按照周密考慮的預定方案,統一步調,順利進行。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滿足使用者和社會所期望的各種要求。
主要包括:建筑造型設計、場地設計、建筑周邊環(huán)境及空間設計、建筑內部空間設計、施工圖設計
2、其他領域
中外建筑歷史、建筑室內裝修設計、建筑藝術、建筑美學、建筑維護、建筑技術、建筑新材料、建筑節(jié)能、可持續(xù)建筑等設計與研究方面
學科分支
規(guī)劃 景觀 園林 室內設計 環(huán)境藝術
展望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以來,建筑同其他各種有關科學技術的關系更加密切,建筑技術的進展日新月異。新的結構理論、新材料和新設備的運用,高層建筑和大跨度建筑的發(fā)展,體現了新技術的威力。
建筑工業(yè)化體系的運用,加速了大量性建筑的發(fā)展。電子計算機技術進入建筑設計領域所引起的設計方法論的研究勢必深刻地影響建筑學的發(fā)展。社會的發(fā)展,人口的密集,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產業(yè)結構的變化,使城市規(guī)劃和環(huán)境問題十分突出,成為當代建筑師、規(guī)劃師和園林設計師面臨的共同課題,同時也為建筑學開拓出一個前所未有的廣闊天地。
建筑和建筑學發(fā)展的歷史進程反映了人類文明的進步。正如偉大文學家維克多雨果在他的杰作《巴黎圣母院》中所說的“從世界的開始到15世紀,建筑學一直是人類的巨著,是人類各種力量的發(fā)展或才能的發(fā)展的主要表現”。人類將以自己的智慧和勞動不斷探索建筑學的未來,為這部巨著撰寫新的更加瑰麗的篇章。
在通常情況下,以及按其作為外來語所對應的詞語(由歐洲至日本再至中國)的本義,它更多的是指與建筑設計和建造相關的藝術和技術的綜合。因此,建筑學是一門橫跨工程技術和人文學科。
建筑學所涉及的建筑藝術和建筑技術、以及作為實用藝術的建筑藝術所包括的美學的一面和實用的一面,它們雖有明確的不同但又密切聯系,并且其分量隨具體情況和建筑物的不同而大不相同。在某一建筑物中可能某些因素很強而其余因素很弱,但在其它建筑物中情況則可能迥異。
事實上,作為專用詞的“建筑學”所研究的對象不僅是建筑物本身,更主要的是研究人們對建筑物的要求及其如何滿足、研究建筑物實體從無到有的產生過程中分別對應的策劃、設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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