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基本知識
人民調解基本知識
人民調解是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那么你對人民調解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人民調解基本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人民調解工作原則
?、俦仨殗栏褡袷貒业姆?、政策進行調解。
?、诒仨氃陔p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進行調解。
?、郾仨氃诓槊魇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懿坏靡蛭唇浾{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經調解達成的協(xié)議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調解形式
什么是調解形式,調解形式有哪幾種?
調解形式是指調解人員在調解糾紛的過程中所采用的具體方式。常用的調解方式有:單獨調解、共同調解、直接調解、間接調解、公開調解、非公開調解、聯(lián)合調解等。
單獨調解
單獨調解是指由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糾紛發(fā)生地的調委會單獨進行的調解。這是調解委員會最常用的調解方式之一。單獨調解適用于調委會獨任管轄的糾紛。這類糾紛不涉及其他地區(qū)、其他單位的關系人。調解組織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比較熟悉,便于深入調查研究,摸清糾紛發(fā)生、發(fā)展情況,針對當事人的心理特點,開展調解工作;便于督促調解協(xié)議的履行;便于解決當事人合理的實際困難。因此調解成功率較高。單獨調解應注意因人熟、地熟、情況熟而照顧情面或礙于一方勢力所造成的不公正調解等弊端。
共同調解
共同調解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民調解組織,對于跨地區(qū)、跨單位的民間糾紛,協(xié)調配合,一起進行的調解?!度嗣裾{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跨地區(qū)、跨單位的糾紛,可以由有關的各方調解組織共同調解。”那么什么是跨地區(qū)、跨單位的民間糾紛呢?跨地區(qū)、跨單位的民間糾紛指的是糾紛當事人屬于不同地區(qū)或單位或者糾紛當事人屬于同一地區(qū)或單位而糾紛發(fā)生在其他地區(qū)或單位的。共同調解民間糾紛與人民調解委員會單獨調解民間糾紛的方法、步驟基本相同。但共同調解實施起來較單獨調解要復雜,因此,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與其他地區(qū)或單位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調解糾紛時應注意:
?、俟餐{解是數個調解組織共同調解一起糾紛,在受理后,必須分清主次,以一個調解組織為主,其他調解組織協(xié)助。一般情況下,以先行受理民間糾紛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其他各方為協(xié)助調解方。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人民調解委員會同時受理時,應本著有利于糾紛調解的原則確定由其中哪個調委會管轄,并以有管轄權的調委會為主調解,其他有關各方協(xié)助調解。
?、谠趯嵤┱{解前,要詳細研究制定調解計劃,明確分工。在進行調解時,參與調解的調解組織要相互配合,加強信息交流,協(xié)調一致地開展工作。
③共同調解,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當事人要一視同仁,防止小團體主義、宗派主義對調解工作的干擾。
?、苷{解協(xié)議達成后,各調解組織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督促本轄區(qū)內當事人認真履行調解協(xié)議。
?、菀詾橹鞣降恼{解委員會進行糾紛統(tǒng)計,并做好糾紛檔案管理工作。
直接調解
直接調解是指調解人員將糾紛雙方當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調解他們之間的糾紛。直接調解可以單獨調解,也可共同調解。在實行這種調解之前,調解人員一般都事先分別對當事人進行談話,掌握了處理這起糾紛的底數,直接調解普遍適用于:
?、偾楣?jié)比較簡單的糾紛,這類糾紛事實清楚,經說服教育,當事人能夠認清是非曲直,使矛盾得到解決;
②矛盾沖突只限于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凵婕爱斒氯穗[私或其他不宜擴散的糾紛。調解人員在采用直接調解的方式時,特別需要對當事人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促使當事人之間和解,在新的基礎上增進團結。
間接調解
間接調解是指調解人員動員借助糾紛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的力量進行調解。間接調解方式的運用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針對某些積怨深、難度大的糾紛,動員借助當事人的親屬、朋友的力量,共同做好當事人的思想轉化工作。這種調解方式在實踐中經常被用來與直接調解結合或者交替使用;二是針對某些糾紛的當事人依戀于幕后人為其出主意的心理特征或其意志受幕后人控制、操縱的特點,先著重解決好與糾紛當事人有關的第三者的思想認識問題,然后利用人們對親近的人較為信任的心理共性,把對糾紛的正確認識通過第三者作用于當事人,促其轉變。如有些婚姻糾紛,表面上看是夫妻之間鬧矛盾,其實是公婆或岳父母在背后指使、操縱。對這類糾紛調解人員受理后,應首先從做公婆或岳父母工作入手,解決好他們的思想認識問題,然后再通過他們做夫妻雙方的工作,間接調解是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踐中經常運用的一種工作方法和調解技巧,其中蘊涵著深刻的哲學道理。
公開調解
公開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調解糾紛時,向當地群眾公布調解時間、調解場所,邀請當事人親屬或朋友參加,允許群眾旁聽的調解方式。這種調解形式主要適用于那些涉及廣、影響大、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有嚴重過錯,并對群眾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糾紛,以起到調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采取公開調解的方式要注意:
①糾紛選擇要有典型意義,要使群眾通過參與調解達到受到法律、政策及社會公德教育的效果;
?、谒x擇的糾紛不得涉及當事人的隱私;
?、酃_調解要注意方法,不能搞成“斗爭會”或“批判會”,應以說服教育為主,促成當事人之間和解。公開調解是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的重要方式。
非公開調解
非公開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人只有當事人在場無其他人參加的情況下進行的調解。非公開調解是與公開調解相對而言的。非公開調解適用于涉及糾紛當事人隱私權的糾紛,如一些婚姻糾紛、戀愛糾紛、家庭內部糾紛和調委會認為不宜公開調解的其他糾紛。非公開調解是調委會針對糾紛當事人的特點和糾紛的具體情況,靈活采用的調解方式和調解技巧。有些糾紛當事人心胸狹小,有些當事人認為家丑不可外揚,還有的糾紛內容屬于不宜公開的。采用非公開調解,能夠使糾紛當事人說出心里話,使調解人員找到糾紛癥結,對癥下藥調解糾紛。
聯(lián)合調解
聯(lián)合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會同其他地區(qū)或部門的調解組織、群眾團體、政府有關部門,甚至司法機關,相互配合,協(xié)同作戰(zhàn),共同綜合治理民間糾紛的一種方式。聯(lián)合調解與共同調解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聯(lián)合調解不僅適用于跨地區(qū)、跨單位、跨行業(yè)的糾紛,久調不決或有激化可能的糾紛,以及涉及到調解組織無力解決當事人合理的具體要求的糾紛,而且更適用于調解處理土地、山林、墳地、宗教信仰等引起的大型糾紛和群眾性械斗,適宜于專項治理多發(fā)性、易激化糾紛以及其他涉及面廣、危害性大、后果嚴重的民間糾紛。聯(lián)合調解較共同調解規(guī)模更大,必要時可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發(fā)動政府職能部門以及司法機關共同對民間糾紛進行疏導、調解、處理。聯(lián)合調解是政府有關部門及司法機關與調解組織共同參與調解、處理民間糾紛,將調解組織的疏導、調解同基層人民政府的行政處理、法院的審判活動聯(lián)為一體的綜合治理,因此較共同調解的權威性更強,效力更大。
聯(lián)合調解處理程序應遵循參與部門的工作程序,如調解程序、處理程序、司法程序。聯(lián)合調解除共同調解應注意的問題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加強組織領導,聯(lián)合調解工作對象是大型的、復雜的民間糾紛,需要參與的各部門之間密切合作。因此,必須要做好組織、發(fā)動工作,特別是面對帶有家族性、宗教性的大型糾紛和群眾性械斗,專項治理多發(fā)性、易激化糾紛,更應加強組織領導,必要時可由基層人民政府出面,制定工作計劃,統(tǒng)一部署。
?、诩訌娬{解處理民間糾紛中的信息傳遞與反饋。大型糾紛往往涉及幾個地區(qū)或者跨出縣界、省界,參與調解處理的部門較多,并且分散。因此,必須加強調解處理民間糾紛信息傳遞與反饋,使主管領導了解糾紛發(fā)生、發(fā)展動態(tài),了解調解處理效果,了解群眾對聯(lián)合調解的反映;同時也可使各部門更好地貫徹領導意圖,按照民間糾紛調解處理部署開展工作。
?、垡獓栏裾呓缇€。聯(lián)合調解往往會與行政處理、法院審判相聯(lián)系,因此,要嚴格按照各部門的分工,防止以罰代調,以調代法,嚴禁越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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